一、取保候审后到法院还审讯吗
在刑事司法体系下,取保候审作为重要的强制性措施之一,常常适用于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或逮捕之后,同时若其满足特定要求,即可请求获得此种处理方式。
在取得保释后,涉案人员可暂时离开看守所,但需严格遵循相应的规定,如保持每月按时汇报行踪状况,不可擅自离开指定的活动范围等。
至于取保候审结束后是否仍须接受审判询问,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以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案件的终结。
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若经审查认定案件事实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充分,则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而在审判阶段,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被告进行必要的审判询问,以便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核实证据材料,并据此作出公正裁决。
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仍有可能面临法院的审判询问,这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必然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取保候审后怎么申请
申请保释候审之文件需包含以下四个重要部分:
首先,载明申请人的基础身份信息,例如身份证号码、申请人与其被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居住地址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其次,详尽地列出被申请人的初步身份信息,同时明确注明该被申请人于何时何地因何种罪行而被刑事拘留,并详细说明其目前被关押在何处;
再次,明确阐述申请保释候审的具体事宜;
最后,详细陈述申请保释候审的事实依据及理由。若由家属提出申请,建议提供一位在当地拥有稳定职业和居所的直系亲属作为担保人。在撰写此份申请时,请务必遵循规范用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制度乃是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颇有影响力的强制性措施之一,允许符合特定条件且被获罪嫌疑人在遭受监视居住或者逮捕之后有短暂脱离看守所的机会。然而,他们必须依照严谨的规范严格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这项措施本身并不会导致案件进程的停止。倘若检察机关认定相关案件情节明晰、证据确凿无疑,便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司法审判的环节之中,法院将会按照程序对被告进行庭审讯问,以便全面了解事实真相,进而作出公平正义的裁决。因此,即使享有取保候审的权利,被告仍然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迎接法院可能进行的庭审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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