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一般指哪些情况
刑事拘留,系警察机构及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命审理的案件,于侦查过程之中,遇到法定紧急状况之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疑似罪犯而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之强制措施。总的来看,以下情况或许将遭受刑事拘留:
1.正在积极准备实施犯罪行为;
3.受害者或现场目击者明确指控被告为犯罪当事人;
4.在被告人生活圈内或居所内发现确凿的犯罪证据;
5.犯罪行为发生后,被告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途中;
6.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7.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居住地址等个人信息,身份不明的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警方及检察院在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犯,遇法定紧急状况采取的临时人身自由限制措施。可能情形包括:预谋犯罪、罪行明显、受害指控、居所现证据、逃逸企图、篡改证据风险、身份不明及重大犯罪嫌疑如流窜、多次、团伙作案。
二、刑事拘留期限是多长时间
依照我国公安机关活动制度之规定,对于依法通过公安机关自主决定并实际执行的刑事拘留行为,其拘留期限须综合考虑两个要素——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批准逮捕申请的时长以及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所需时间的总和。
若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员有必要进行逮捕,则应在拘留后的三天内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请求。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官员批准,可申请延长审查批准时间,最长可延至四天。
若是重大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等涉嫌违法者,也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官员批准,可申请审查批准时间延长至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应根据其收到的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申请书的七天之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人民检察院核准不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将移送执行情况及时通告给人民检察院。
对于的确存在进一步调查且符合保释、半监督居住条件的,依法采取相应的诉讼措施。
人民检察院对于由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的被拘留人员,若认为需逮捕,应在十四天内做出决定;
如若无必要逮捕,必须立即释放。
此外,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但同时又满足保释条件的,应对其进行保释;
同样,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但同时又满足半监督居住条件的,应对此类人员实施半监督居住。
因此,依据上述各级司法机关的决定与法律流程,通常情形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最长期限为十四天。
然而,针对重大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涉嫌违法者而言,拘留期限最多可达三十七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期间家人过世怎么办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羁押人倘若遭遇家人离世的不幸事件,通常可以向负责事例办理的司法机构提交申请,详细阐述相关情况。司法机构将依据事例的实际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如果事例的具体情况符合相关规定,有可能获准让被羁押人返回家庭参加亲人的丧礼仪式,然而,在此过程中通常会实施严格的监控措施,例如派遣专员陪同。然而,如果事例涉及重大复杂问题或者正处在关键阶段,那么获得批准的可能性则相对较低。但是,无论是批准与否,被羁押人均有权利以合法手段,例如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亲属朋友,代表其本人表达悲痛之情并处理与丧事有关的事务。总的来说,这需考虑到涉案性质、调查进展及司法机构的综合性评估结果等多种因素。
刑事拘留是警方及检察院在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犯,遇法定紧急状况采取的临时人身自由限制措施。可能情形包括:预谋犯罪、罪行明显、受害指控、居所现证据、逃逸企图、篡改证据风险、身份不明及重大犯罪嫌疑如流窜、多次、团伙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