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自其初次遭受侦查机关的质询或遭受强制性措施之日起,即获得了提名辩护律师的权利;在侦查工作进行期间,他们仅能委任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士为辩护律师。辩护律师有权与依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面及交流通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犯罪嫌疑人自首次接受侦查质询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享有申请辩护律师的权利。侦查阶段,仅可委托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者担任辩护人。辩护律师依法享有与被羁押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及通信交流的权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刑事拘留属于强制措施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刑事拘留毫无疑问地归类于强制措施之列。
此外,以下几种情况亦可作为法定依据对嫌疑人进行拘留:
嫌疑人正在筹备进行犯罪行为,或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甚至是在犯罪活动结束之后立即被揭发的;
在现场及嫌疑人住所周边发现了充分的犯罪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的;
以及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
当公安部门面临现行的罪行或重大涉嫌犯罪的嫌疑份子时,若存在如下任何一种状况,都有权依法予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筹备进行犯罪行为,或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甚至是在犯罪活动结束之后立即被揭发的;
(二)案件受害者或者在场目击证人指认嫌疑人就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
(三)在现场及嫌疑人住所周边发现了充分的犯罪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的;
(四)实施犯罪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处于在逃状态的;
(五)具备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他人等可能性的;
(六)隐瞒真实姓名和地址,身份无法确认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可以提前请律师吗
在刑事拘留期间,被指控人有权利且应该尽早聘请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当被告在面对刑事拘留时,他们的律师应在第一时间内参与到事例之中。律师有权直接与侦查机关进行沟通,以获取关于被告人所涉及的犯罪行为及其事例背景的详细信息,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建议。此外,律师还可以与被告人进行会面交谈,为他们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代理申诉、控告以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方面的事务。通过提前聘请律师,可以有效地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们在缺乏法律知识的情况下作出可能对自身不利的陈述。同时,律师也能够依据事例的具体情况,及时搜集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线索,为未来的辩护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因此,在此阶段委托律师的重要性不容忽视,这将有助于确保事例得以公正公平地得到处理。
犯罪嫌疑人自首次接受侦查质询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享有申请辩护律师的权利。侦查阶段,仅可委托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者担任辩护人。辩护律师依法享有与被羁押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及通信交流的权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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