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与逮捕区别在哪儿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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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刑事法律中,拘留和逮捕都是强制措施。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拘留通常用于侦查阶段的紧急情况,目的是临时限制人身自由。拘留由公安和检察院实施,最长期限为37天。逮捕则需要检察院或法院批准,适用于有确凿证据且可能被判处重刑的嫌疑人。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将根据具体案情而定。拘留和逮捕在适用前提和期限上有明显差异。
刑事拘留与逮捕区别在哪儿

一、刑事拘留逮捕区别在哪儿

刑事法律程序中,刑事拘留及逮捕权项乃两大纷繁复杂的强制性措施,两者之间具有以下显著且核心性的区别:

首先,在适用前提上存在着显著差异。刑事拘留为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于自身直接负责处理的案件侦查阶段,面临特定法定紧急状况之时,对现行犯或是重大嫌疑人员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另一方面,逮捕法律权限归属检察院、法院批准核准,或者由公安机关执行,旨在针对已获取确凿证据证实有犯罪行为确实发生,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等严厉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进行更长期的人身自由限制。继次,在期限性质上亦有所区分。通常而言,刑事拘留的期限设定为最多10天(特殊情形下可予以延长至14天),若涉案人员性质恶劣,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者,拘留期限则可进一步延长至37天。

然而,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则需依据案件实际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刑事法律中,拘留与逮捕为强制措施,主要区别:拘留适用于侦查阶段紧急状况,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由公安、检察院实施,最长37天;逮捕则须检察院、法院批准,针对有确凿证据、可能重判的嫌疑人,羁押期依案情定。两者在适用前提与期限上均有显著差异。

二、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主要区别都是哪些

(一)法律性质存在差异。

在法律层面上,刑事拘留可被视为一项预防性的措施,其主要用于可能发生的阻碍刑事诉讼进程的行为;

而司法拘留则作为排除性措施,专门针对已经出现并且严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

(二)法律依据各有区别。

刑事拘留主要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设定;

然而,司法拘留则需要分别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行政诉讼法》的具体规定来进行落实。

(三)适用对象相去甚远。

正如前面所提到的,刑事拘留多适用于那些在刑事案件中涉嫌现行犯罪或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

相比之下,司法拘留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涵盖所有在诉讼过程中实施阻碍诉讼行为的各类人群,无论是诉讼当事人还是其他诉讼参与者抑或是案外之人都包含其中。

(四)执行机关各不相同。

对于刑事拘留,按照法律规定,应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进行裁决,然后再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至于司法拘留,依法应由人民法院作出审理并由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执行执行。

(五)涉及到的判决问题迥然不同。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刑事拘留的期间可以用来折抵部分刑期;

然而,司法拘留本质上属于对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人的严厉惩罚,与最终的审判结果没有直接的关联性。

(六)关于拘留期限设置上亦存在显著差别。

如前所述,刑事拘留的期限相对较长,最长可达20天左右;

但是,司法拘留的最长期限则只有短短的15天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制度中,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措施被广泛采用,这一措施主要是针对于那些涉嫌从事犯罪活动的疑犯人群,其执行权归属于公安机关。这种手段所体现出的特性是临时性的以及预防性的。而行政拘留则是一种行政处罚方式,它主要适用于那些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违法行为人,同样也是由公安机关进行裁决和执行。关于这两种措施之间的主要差异,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它们的法律性质存在着显著的区别,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行政拘留则是一种行政处罚;其次,它们的适用对象也有所不同,刑事拘留主要针对的是犯罪嫌疑人,而行政拘留则主要针对的是违法行为人;再者,它们的羁押期限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不会超过37天,而行政拘留的期限则通常在15天以内;最后,它们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各有不同,刑事拘留可能会引发刑事诉讼程序,而行政拘留则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一种惩罚。

刑事法律中,拘留与逮捕为强制措施,主要区别:拘留适用于侦查阶段紧急状况,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由公安、检察院实施,最长37天;逮捕则须检察院、法院批准,针对有确凿证据、可能重判的嫌疑人,羁押期依案情定。两者在适用前提与期限上均有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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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与不逮捕的区别
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进行,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拒捕是指以暴力方式或其他手段逃避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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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与逮捕的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刑事拘留与逮捕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
从实质要件上看,拘留与逮捕的条件差不太多,只是在程序上,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将需要逮捕的现行犯或者犯罪嫌疑人当即暂时剥夺人身自由。而逮捕需要经过检察院批准或人民决定,公安机关才能执行。两者的主要区别有:
(1)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
①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刑诉法规定的7种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
②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逮捕。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2)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
(3)羁押的期限不同。拘留的羁押期限14-37日;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实践中,常常先拘后捕,如果不符合逮捕的证据等条件,则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逮捕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和审判的进行,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拘留证、逮捕证,搜查证,逮捕证的区别与联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区别:
发证机关不同:逮捕证是由人民检察院签发的,一般是对有可能判处有期以上的徒刑的犯罪嫌疑人签发的,交公安机关执行并关押.拘留证是由公安机关签发的,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并关押.搜查证是侦查机关依法签发的搜查凭证。
法律后果不同:逮捕证是针对可能判处有期以上的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而拘留证针对是有的就是一种处罚,有的也是针对犯罪嫌疑人.搜查证可以针对任何公民。
二、联系:拘留证,逮捕证,搜查证均是一种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三、拘留证有固定格式,至少有两部分,一份存根,一份用作正式拘留,需要被拘留的人签字。给家属的是拘留通知书。
范本格式:
四、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批准。公安机关应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制作决定逮捕书或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在进行逮捕时必须出具此证明书。
范本格式:
五、搜查证是侦查机关依法签发的搜查凭证。执行搜查时必须持有搜查证并向被搜查人出示。任何公民在搜查人员没有搜查证或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接受搜查。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搜查只能由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签发,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签发。但在执行逮捕或拘留时,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搜查,但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且搜查完毕后应及时补办搜查证,搜查证没有统一的格式,但一般应包括:

1)搜查的原因;

2)被搜查人的个人情况;

3)搜查的范围,包括场所、物品和身体;

4)发出搜查证的机关或批准人员签字盖章;

5)执行搜查人员的姓名;

6)发出搜查证的时间。搜查时,应让被搜查人在搜查证上写明向其宣布搜查证的具体时间(年、月、日、时、分)并由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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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与拒捕的区别
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进行,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拒捕是指以暴力方式或其他手段逃避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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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与逮捕的区别
第一,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第二,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第三,羁押的期限不同。拘留的羁押期限,最多为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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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逮捕与批捕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批捕前,犯罪嫌疑人是个自由人,就是和正常的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公民权利。
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一些公民权利就要遵守相应的限制和约束,具体内容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批捕前对比,其正常权利已经受到很大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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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与逮捕有啥区别2024
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2、执行的时机不同: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3、二者的手段不同:逮捕是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准是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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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拘留证,逮捕证,搜查证的区别与联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区别:
发证机关不同:逮捕证是由人民检察院签发的,一般是对有可能判处有期以上的徒刑的犯罪嫌疑人签发的,交公安机关执行并关押.拘留证是由公安机关签发的,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并关押.搜查证是侦查机关依法签发的搜查凭证。
法律后果不同:逮捕证是针对可能判处有期以上的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而拘留证针对是有的就是一种处罚,有的也是针对犯罪嫌疑人.搜查证可以针对任何公民。
二、联系:拘留证,逮捕证,搜查证均是一种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三、拘留证有固定格式,至少有两部分,一份存根,一份用作正式拘留,需要被拘留的人签字。给家属的是拘留通知书。
范本格式:
四、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批准。公安机关应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制作决定逮捕书或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在进行逮捕时必须出具此证明书。
范本格式:
五、搜查证是侦查机关依法签发的搜查凭证。执行搜查时必须持有搜查证并向被搜查人出示。任何公民在搜查人员没有搜查证或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接受搜查。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搜查只能由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签发,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签发。但在执行逮捕或拘留时,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搜查,但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且搜查完毕后应及时补办搜查证,搜查证没有统一的格式,但一般应包括:

1)搜查的原因;

2)被搜查人的个人情况;

3)搜查的范围,包括场所、物品和身体;

4)发出搜查证的机关或批准人员签字盖章;

5)执行搜查人员的姓名;

6)发出搜查证的时间。搜查时,应让被搜查人在搜查证上写明向其宣布搜查证的具体时间(年、月、日、时、分)并由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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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刑拘与逮捕有区别吗?
批捕刑拘与逮捕有区别的。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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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逮捕与扭送的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逮捕和扭送的区别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可以先行拘留的七种情况与第八十四条规定的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检、法的情况区别是有,但又很相近,因此有必要进行一下区别: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况是: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是检察院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况: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除此两种情况外,其他情况都是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 扭送的法定情形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处理: 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通缉在案的; 3、越狱逃跑的; 4、正在被追捕的。 扭送的法律地位 关于扭送的法律地位,理论界一般不承认它是一种强制措施。 例如,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刑事诉讼法学》,就认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侦查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强行剥夺或者加以一定限制的方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五种,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和拘留。” 这实际上排除了扭送作为强制措施的性质。然而,强制措施的本质特征在于它强行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其根本目的则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自杀、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威胁证人、继续犯罪,以逃避侦查、与审判。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判决生效为止。 这一规定要求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由于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可以适用。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但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即无逮捕必要,不应逮捕。 依据法律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所谓严重疾病一般指不治之症、濒临死亡、严重传染病等。所谓婴儿指未满1周岁的儿童。这一规定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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