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因企业财产不足而导致无法充分赔偿员工损失的状况。
然而,这并不等同于可以简单地判定此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企业的所有资产都会被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定予以排序分配。一般来说,员工的赔偿款项将会被纳入优先处理的范围之内。
然而,假如企业的现有资产的确相当有限,即使历经全面清算以后,仍然不能为员工提供足够的赔偿金,那么从程序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是完全符合现行破产法的规定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明确规定: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之后,破产财产应依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首先,破产企业所拖欠的员工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
其次,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尽管可能会出现无法全额支付的情况,但是相关部门会在法律框架内尽全力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缓解员工所面临的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清算时,若企业资产不足以全额赔偿员工,虽非理想,却符合破产法规定。资产按法律排序分配,员工赔偿优先。资产有限致赔偿不足,程序合法。依《企业破产法》,先偿破产费与共益债,再清偿工资、医疗等,后是个人社保及补偿金。虽可能不全额支付,但法律力保员工权益,并采取措施缓解困境。
二、破产清算后是否还要还债
无疑地,企业在宣告破产后必须履行其债务义务。
其偿还方式是将公司的剩余资产按照优先顺位负担各项债务的偿还责任。
在启动破产程序之后,将首先优先处置用于偿还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受益债务的破产财产,然后遵循以下逐层分解的分配顺序:
(1)债务人应付的员工薪资、医疗保障、伤残补贴及抚恤金等,以及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应纳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还有需要向员工支付的特殊补偿金;
(2)除了上文提到的内容,债务人还要负责缴纳所有待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欠付的税款;
(3)最后,再对普通债权人的破产债权进行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清算后债务不够偿还怎么办
在通常情况下,若破产清算完毕后仍无法完全偿还所欠之债,则破产企业的剩余财产将按照既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合理分配。首先,破产清算所需的相关费用以及责任与所有人共享的损失将获得优先处理;其次,员工的债权、已纳入社会统筹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及税款等将依次得到清偿;最后,普通破产债权方能得到相应的补偿。若以上步骤完成后,债务仍然未能全部偿还,那么未获清偿的部分在法律层面上有可能被视为核销。然而,具体的执行情况可能因为破产法的具体规定以及事例的特殊性而有所区别。在整个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管理人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妥善管理并进行合理分配。对于债权人而言,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
破产清算时,若企业资产不足以全额赔偿员工,虽非理想,却符合破产法规定。资产按法律排序分配,员工赔偿优先。资产有限致赔偿不足,程序合法。依《企业破产法》,先偿破产费与共益债,再清偿工资、医疗等,后是个人社保及补偿金。虽可能不全额支付,但法律力保员工权益,并采取措施缓解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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