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了追诉期的案件,侦查机关怎么做笔录
对于已超出追诉时限的案件,侦查机关通常应停止继续侦查与制作笔录。所谓的“追诉时效”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间之内,司法机关需依法对涉案人员实施严厉惩处;而当追诉期限超越后,将不得再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所有犯罪行为都会经过以下一系列特定时间段后,其刑事追诉权会被自动剥夺:
(1)若所犯之罪法定最高刑仅限于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经过五年后诉讼时效即告结束;
(2)如果其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但未满十年有期徒刑,则需等待十年方可结束诉讼时效;
(3)若所犯之罪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需要度过十五年才能结束诉讼时效;
(4)若所犯之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那么需要等待二十年才能结束诉讼时效。
然而,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有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出现,那么他们将不会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对于超出追诉时效的案件,侦查机关应停止侦查和制作笔录。追诉时效指法律规定追究犯罪责任的有效期限。追诉期内,司法机关需依法惩处涉案人员;超期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不同罪行追诉期分别为5年、10年、15年、20年。若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追诉期限不受限制。
二、过了追诉期的案件怎么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过了追诉期还有用吗
追溯期,乃指由刑法所规定的对犯罪者进行刑事追责的法律有效期。当犯罪行为已经超过该追溯期,便丧失了法律追溯权利,不再承受刑事责任之追究。然而,若犯罪事实发生后,相关单位(如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相关事例,而犯罪嫌疑人却选择逃避侦查或审判,则不受追溯期的限制。此外,若受害者在追溯期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予立案,同样不受追溯期的限制。总而言之,一旦超过追溯期,通常情况下将不再进行刑事追责,但在上述特殊情形下,犯罪者仍有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对于超出追诉时效的案件,侦查机关应停止侦查和制作笔录。追诉时效指法律规定追究犯罪责任的有效期限。追诉期内,司法机关需依法惩处涉案人员;超期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不同罪行追诉期分别为5年、10年、15年、20年。若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追诉期限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