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归公安哪个部门管理

最新修订 | 2024-09-2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重大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通常是由公安机关的刑侦部门来负责处理的。这些犯罪行为非常恶劣,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也很深远。刑侦部门的警察们都接受过专业的训练,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会依据法律法规,对案件展开立案调查,收集线索,搜寻证据并核实。他们工作非常严谨,就是为了确保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罪归公安哪个部门管理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归公安哪个部门管理

涉及到危害公众安全的重大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的刑侦专职部门进行处理与监测。这类犯罪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对于整个社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极为深远。接受过严格训练且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自身职业素养和职责所在,对涉嫌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行的各类案件展开严谨且系统性的立案调查、线索收集以及相关证据的搜寻、核实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职权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重大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主要由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负责处理。这些犯罪行为恶劣,对社会负面影响深远。刑侦部门具备专业训练和实践经验,依据法律法规,展开立案调查、线索收集、证据搜寻与核实。他们严谨工作,确保公共安全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该如何判刑

破坏社会公共安全罪于其广大涵盖范围内包罗万象,包括纵火决水、爆破及投掷危险物质等众多类型的刑事犯罪

执行当中,对于被判定犯有纵火罪,但情节并未严重到必须施以严厉惩罚程度的犯罪者来说,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处刑期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然而,若犯罪分子的纵火行为引发了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私人财产受到巨大损失,则司法机关将依法对其采取更加严厉的惩戒措施,处以最高为十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多久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系列犯罪行为的总称,包含了诸多细化的犯罪类型。关于其定罪以及对应刑期的长短,则要视具体涉案罪名和案件情节来决定。通常情况下,此类犯罪所涉及的刑罚相对较为严厉。举例而言,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话,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但若是情节较为恶劣,那么就有可能需要接受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惩处;更为严重者,甚至可能面临死刑的惩罚。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要结合犯罪事实、犯罪动机、犯罪造成的影响及犯罪人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官们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公正裁决。如您遇到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重大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主要由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负责处理。这些犯罪行为恶劣,对社会负面影响深远。刑侦部门具备专业训练和实践经验,依据法律法规,展开立案调查、线索收集、证据搜寻与核实。他们严谨工作,确保公共安全。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8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危害公共安全罪归公安哪个部门管理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4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4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5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5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2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4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8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3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2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3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1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7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2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5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泰州152****279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793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393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危害公共安全罪归公安哪个部门
针对那些危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公安刑事侦查机构是主要负责部门。这些犯罪可严重了,像纵火、泄洪、爆炸啥的,对社会的危害老大了。不过,别担心,侦查部门有专业技术和丰富经验,能把这些犯罪活动查个水落石出,还能收集证据。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危害公共安全罪归公安哪个部门管
公共安全威胁犯罪侦察工作由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负责。公共安全威胁犯罪破坏力强,会危害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刑诉中公安机关承担多数案件侦查,面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会依具体情况和管辖权,调配资源深入调查取证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请问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管辖是怎么样的,会怎么判刑,麻烦专业人士解答一下,谢谢啦
[律师回复]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客观要件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形式多种多样,其具体犯罪方式,律法条文没有明确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
(二)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是指与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或者社会危害性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
在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一)行为人实施了以其他危险方法,即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行为人采用的犯罪方法与放火、爆炸等方法的严重危险性显然不相称,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符合该罪客观特征。
(二)已经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致不特定的多数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如果未造成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不严重,均不构成该罪。
(三)严重后果必须是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造成。
主体要件
该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可能发生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结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这种严重结果可能发生,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严重结果。这两种过失对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均持否定态度,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其发生。这一特征是行为人负有刑罚处罚的主观基础。
刑法条文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危害公共安全罪归公安哪个部门管辖
危害公共安全罪行主要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负责司法管辖。这类犯罪严重,涉及多个领域,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要深入调查案件,搜集确凿证据,揭示犯罪真相,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国家有哪些部门负责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6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危险物质危害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为了防范危害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里规定的“制造”,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私自以各种方法生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和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行为。“买卖”,是指行为人非法购买或者出售危险物质的行为。“储存”,是指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的危险物质而为其存放的行为。“携带”,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随身携带上述危险物质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行为。“使用”,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使用危险物质的行为。“提供”,主要是指非法出借、进出口或者赠与危险物质的行为。“处置”,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危险物质焚烧和使用其他改变危险物质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或者将危险物质置于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等活动。 应当指出的是,违反国家关于危险物质的管理规定,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是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才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该行为危及公共安全的,即有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现实危险性,则已经构成犯罪,应当按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罪、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的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以及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等规定定罪处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传销归哪个公安部门管辖
传销犯罪的管辖权归属于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在打击传销活动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也发挥重要作用。两部门需依法协作,既要严厉打击,又要注重教育引导,促使公众自觉遵法守法。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哪些危害行车安全的违法行为
[律师回复] 实践中,列车穿越市区某些城市道路时,有的行人为了便利而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列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的情形时有发生,即使主管部门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但仍难以杜绝。这些行为,一方面会危及到公共安全,既包括列车上人员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也包括路面上人员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另一方面会危及到列车行车秩序,即影响列车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因此,为了保障列车行车安全,避免列车行车事故的发生,防止公民的人身权利等遭受到不必要的损失,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妨害铁路行车安全的行为明确规定了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有关规定,铁路防护网是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的。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是指行为人为了个人便利,未经铁路工作人员的允许而进入铁路防护网。无论行为人主观上对影响行车安全是故意还是过失,这种行为都对列车行车安全构成严重影响,必须予以处罚。列车来临时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属于危及列车行车安全最常见的类型,许多列车交通事故由此发生。因此,也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对于上述危及列车行车安全的行为,实践中处理要本着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从化解社会矛盾的角度出发,区分不同的情形予以相应的惩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拒执罪归公安哪个部门管理?
拒绝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属于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均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侦查。人民法院对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但司法拘留只是一种司法惩罚手段不是刑事强制措施,所以与是否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没有必然关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哪些危害铁路设施安全的行为
[律师回复] 我国相关法律对妨害铁路设施安全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铁路法规定,故意损毁、移动铁路行车信号装置或者在铁路线路上放置足以使列车倾覆的障碍物,盗窃铁路线路上行车设施的零件、部件或者铁路线路上的器材,危及行车安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擅自在铁路线路上铺设平交道口、人行过道的,由铁路公安机关或地方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罚款。刑法对危及铁路运行安全的犯罪行为及其处罚也有明确的规定。治安处罚法对妨害铁路设施安全的下列四种行为的处罚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是,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实践中,这些行为属于常见的危及铁路运行安全的行为,行为人有的出于牟取私利,有的出于泄愤,有的出于无所事事,不管出于何种动机,一旦实施该行为,即构成违法。如果足以使列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关于破坏交通工具罪和第一百一十七条关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规定定罪处刑;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关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规定定罪处刑。这里的“铁路设施、设备”,是指构成铁路路网的固定设施、设备,包括线路、桥梁、站场、电力系统、通信信号系统等,如信号机抗流变压器、铁路信号接线盒、钢轨扣件等。“机车车辆配件”,是指蒸汽、内燃、电力机车车轴、油罐车底架、各类机车轮对、主变压器、受电弓、电机座等零部件。 二是,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为了保证列车运行的安全、准时,必须加强对铁路线路和列车的维护、保护。如果铁路线路存在问题,如有障碍物等,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有可能造成重大列车安全事故,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行为都是十分危险的,必须给予相应的惩处。如果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足以使列车发生倾覆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关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规定定罪处刑;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关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规定定罪处刑。行为人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如果造成车上人员伤亡的,应当依照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定罪处刑;造成列车机车损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规定定罪处刑。没有造成现实危害或者不足以构成现实危险,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是,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铁路路基与线路是铁路运行安全的重要基础,一旦受到破坏,容易发生列车倾覆危险,危及公共安全。对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破坏铁路路基完整的行为进行惩处,有利于保障铁路路基的完整和铁路运行的安全。需要注意的是,构成这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危及到铁路路基安全方面,其主观心态既包括故意,也包括过失。至于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具体目的如何,不影响这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 四是,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为了方便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铁路,不影响生产、生活,在铁路线路施工时,往往需要在线路上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这就需要在铁路线路规划、设计过程中,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和规划,既要考虑到铁路运营的方便、快捷,也要照顾到沿线居民的生活居住和有关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实践中,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往往要依据铁路线路两侧居民数量、聚集区情况、生产生活的实际、地形地势等因素综合确定。当然,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必然会影响到部分人的生产生活便利,避免不了要产生相应的矛盾。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出于自身便利的考虑,会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这种行为的危害较大,既影响到铁路运行安全,也关系到过往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生命安全,必须予以相应的惩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有上述四项妨害铁路设施安全的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危害公共安全罪归公安哪个部门管理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