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挪用资金罪而言,其中数额巨大的判定标准通常设定在人民币一千五百万元以上。挪用资金罪主要对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施加法律责任,即他们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将本应属于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如借予个人使用或者贷款给他人,不论金额大小,倘若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偿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却用于盈利活动或进行非法活动,均构成犯罪行为。另一方面,挪用公款罪中,构成"情节严重"的标准则为五百万元以上。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标准一般为人民币一千五百万元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一般指1500万元以上。该罪责针对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资金挪作他用,超三月未还或用于盈利、非法活动的人员。挪用公款“情节严重”则指500万元以上。
二、挪用资金罪既遂怎么去判刑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此我们为您详细解析挪用资金罪的定义及其判刑标准。
挪用资金罪,又称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或挪用公款罪,具体定义是指出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或者擅自将所管理、支配的本单位资金挪作其他未经批准的用途,且数额较大、超过了三个月尚未恢復原状的行为,或者尽管尚未超过三个月期限,但是数额较大而用于营利性经营活动亦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对于此类案件的判决标准,通常包括如下内容:
首先,如果行为人在实施上述行为时,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所谓的“数额较大”)并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涉及的涉案金额较大并且用于进行营利性投资活动或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若行为人的行为涉及到更大规模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情况,或者即使涉案金额较小却未能如数归还给本单位的情形,则需判处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公安不立案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犯罪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判定标准往往涵盖了以下几种状况:首先是涉案金额尚未达到法定的刑事追诉金额门槛。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于挪用公款进行盈利性或非法性质活动的行为,如涉案金额高达六万元人民币以上,即可启动刑事追究程序;而若非法挪动的公款主要用于普通用途,即使涉案金额达到了十万元人民币之巨,也未必会被公安机关认定为犯罪并予以立案侦查。其次,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立案时,还需要对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全面审查。例如,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具备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而仅仅是为了临时周转所需;又或者其挪用公款的行为并非出于为自己谋求私人利益等原因,那么公安机关就有可能不会将此种行为视为犯罪并予以立案调查。总而言之,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立案时,必须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依据具体的事实情况以及法律规定做出准确判断。
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一般指1500万元以上。该罪责针对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资金挪作他用,超三月未还或用于盈利、非法活动的人员。挪用公款“情节严重”则指5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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