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其中一方欠款,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债务是不是要另一方承担,得看情况。如果债务是因为家里的日常开销,那另一方就得还。要是债务超过这个范围,而且债主拿不出证据证明这钱是用来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的,那另一方通常就不用还了。
夫妻其中一方欠款,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吗

一、夫妻其中一方欠款,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吗

关于夫妇中某一方产生债务后,另一方是否应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这一问题需依具体情形进行判断。假设欠款的形成是由于日常家庭生活所需引起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顺理成章地应该承担还款义务。但是,如若欠款行为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并且债权方无法证实此种债务被运用在夫妇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愿的领域上,那么在此类情形之下,另一方往往无需承担偿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妇一方债务是否由另一方承担,视情况而定。若债务源于日常家庭生活需求,另一方应负责偿还。若债务超出此范围,且债权人无法证明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则另一方通常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二、夫妻其中一方去世后对方能继承全部财产吗

在配偶中任意一方离世时,另一方并非必然可以全额继承其全部资产或是遗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妻任一方过世之后,其与伴侣共同拥有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的约定或安排,否则应首先从这些资产中的一半划分出来归属于尚存的伴侣所有,剩余的部分则被认定为逝者的遗产,等待着他/她的继承人前来继承。

在此情况下,若存在书面遗嘱的情况可以按照遗嘱上的内容执行。

而如果遗嘱并不存在的话,则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处理。

法定继承牵涉到以下两个重要原则:

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遗产,包括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任一方;

其次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遗产,只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或者无能力继承的情形下方可成为遗产的合法持有者,他们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继承过程在逝者死亡之时即刻启动,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动用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人只能在第一顺位继承放弃继承或无法行使其权益时才能行使自己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三、夫妻其中一方出轨法院怎么判债务

倘若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出现了不忠行为,那么关于债务责任的判断则需要根据债务本身的性质进行分析和确定。首先,必须要明确这些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范畴,还是个体负担的范畴。在一般的情况下,如果这种债务主要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通常被视为是共同承担的债务。但是,如果存在出轨行为这一方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导致的债务,而且这个债务并未用于家庭整体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那么通常来说,这样的债务将会被认定为个人的义务,由这个人独自承担。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在对债务责任做出判决时,势必会充分考虑到多个方面的因素,例如债务的形成时间、资金的流向、涉及金额的数量以及是否得到了配偶双方的共识等等。倘若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表明,存在不忠行为的那一方在背负债务时存在恶意或者虚假陈述的情况,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免于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总而言之,债务责任的判定并不仅仅取决于某一方是否存在不忠行为,更重要的是依据债务本身的性质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来进行裁定。

夫妇一方债务是否由另一方承担,视情况而定。若债务源于日常家庭生活需求,另一方应负责偿还。若债务超出此范围,且债权人无法证明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则另一方通常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4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其中一方欠款,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吗
一键咨询
  • 163****78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3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5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4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6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1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0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8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0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3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6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3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0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4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7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夫妻其中一方欠债另一方能贷款吗
在夫妻关系中,如果一方负债,那么另一方在贷款时可能会受到限制。如果债务是个人的,且不涉及家庭开支,而另一方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偿付能力强,那么贷款的影响可能较小。但是,如果负债严重,如失信等,那么可能会影响到配偶的贷款。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确认。在日常需求范围内的债务,双方共同承担。超出日常需求的债务,如果不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就不属于共同债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应先明确一方欠债的性质,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应由欠债一方个人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双方都有义务偿还。
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呢?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判断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区分:
比如,一方因赌博等从事违法行为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
再有,下列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欠债的一方个人承担: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5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应先明确一方欠债的性质,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应由欠债一方个人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双方都有义务偿还。
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呢?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判断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区分:
比如,一方因赌博等从事违法行为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
再有,下列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欠债的一方个人承担: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一方欠赌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一方欠赌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很多夫妻都会因为财产、债务等问题而发生争议。夫妻一方在外边欠下了债务,另一方被追债,那么,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以下情形: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违约,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只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共同债务另一方可以不负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扩展资料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参考资料:中国网:《婚姻法》参考资料:人民政府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一方违约, 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只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共同债务另一方可以不负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扩展资料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参考资料:中国网:《婚姻法》参考资料:人民政府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5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有义务还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一方无赔偿能力另一方有义务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很多夫妻都会因为财产、债务等问题而发生争议。夫妻一方在外边欠下了债务,另一方被追债,那么,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以下情形: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5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是否有还钱义务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是否有还钱义务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3,或者是负债方失踪,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当然,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
4,下列应认定为,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2、死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未经夫妻协商一致、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均由其个人承担,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
1、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按其约定执行,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之间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有义务还?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之间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有义务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很多夫妻都会因为财产、债务等问题而发生争议。夫妻一方在外边欠下了债务,另一方被追债,那么,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以下情形: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有义务还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只有一方签字,另一方有还款义务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很多夫妻都会因为财产、债务等问题而发生争议。夫妻一方在外边欠下了债务,另一方被追债,那么,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以下情形: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5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有一方欠钱不还,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吗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有一方欠钱不还,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很多夫妻都会因为财产、债务等问题而发生争议。夫妻一方在外边欠下了债务,另一方被追债,那么,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以下情形: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间一方瞒着另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有义务承担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只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共同债务另一方可以不负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扩展资料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参考资料:中国网:《婚姻法》参考资料:人民政府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有哪些婚姻一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另一方可以行使的权利
[律师回复] 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
1、通奸通奸指有配偶的男女与他人私密、暂时、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对于大多数夫妻而言,性生活是构成婚姻的生命基础。
2、重婚重婚指有配偶的男女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在重婚关系中,一方或双方的合法婚姻并未基于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而终止,而又缔结了新的行为或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重婚有两种形式: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3、即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通常表现为有配偶的男性以金钱、物质付给女方,双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或较为固定的性关系,女方一般只与对方保持这种关系。严重的“”行为可能构成重婚,受到刑法的惩处,但大多数的“”行为没有达到重婚的程度。
4、姘居姘居是指有配偶的男女与他人共同居住生活并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
5、卖淫嫖娼行为卖淫嫖娼行为无疑也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违反夫妻一夫一妻制,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治安,容易诱发各种刑事案件,同时也损害妇女的身心健康。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另一方可以行使的权利:
1、请求离婚。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配偶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是裁判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受害方可请求离婚。
2、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精神赔偿和财产赔偿两部分,大多数实行的是财产损害赔偿。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因配偶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对违反忠实义务导致离婚的,损害赔偿的要件包括:
(1)配偶一方有重婚或他人同居的行为。
(2)因不忠行为导致判决离婚,损害赔偿只能在离婚时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允许请求。
(3)受害方受到赔偿。
(4)请求人无过错。如果请求人也有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则双方均没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的目的是补偿受害人的损害和抑制加害人的行为,赔偿为手段。受害方有权向不忠配偶方请求损害赔偿外,还享有除去侵害请求权及向“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以切实保护受害方的合法配偶权,惩罚过错方的违法行为,巩固我国婚姻家庭制度。
3、请求停止侵害。受害方对“第三者”也享有排除侵害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可要求“第三者”停止损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请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违约金。《婚姻法》修订过程中,要求法律明确规定“第三者”承担责任的呼声很高。当然也有人不少意见,如认为“第三者”问题应属于道德范畴,以法律惩罚“第三者”不可操作,因为违法的人数太多、举证困难等。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5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另一方能行使什么权利
[律师回复] 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另一方可以行使的权利:
1、请求离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配偶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是裁判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受害方可请求离婚。
2、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精神赔偿和财产赔偿两部分,大多数实行的是财产损害赔偿。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配偶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对违反忠实义务导致离婚的,损害赔偿的要件包括:
(1)配偶一方有重婚或他人同居的行为。
(2)因不忠行为导致判决离婚,损害赔偿只能在离婚时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允许请求。
(3)受害方受到损害。
(4)请求人无过错。如果请求人也有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则双方均没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的目的是补偿受害人的损害和抑制加害人的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夫妻债务 > 夫妻其中一方欠款,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