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应该遵循的规定有哪些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司法制度中的刑事强制手段,有其明确的操作规范及要求。被设定为取保候审对象的嫌疑犯或被告公民必须遵守下列准则:即在未经执法机关批准许可的情况下,他们不得擅自离开展开居住地区域外出行动;如需变更现有的居住地址以及工作单位,以及通讯联络方式等信息,须于知晓后的二十四小时内上报给相关执行机构备案;当接到传唤时,应及时到场接受询问、调查;在等待审判期间,取保候审对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影响证人提供证言、证词;不得故意销毁、毁坏证据或者有串谋之行为。
如若有被取保候审的被告或嫌疑人违反以上述两条款规定,那么已缴纳的保证押金将可能会被执法机构部分或者全额没收,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比如要求其写下悔过书,重新缴纳担保金,或采取监视居住以及逮捕等方式进行进一步的判决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规定被取保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居住地,变更住址或工作须24小时内报告,按时接受询问,不得影响证人或破坏证据。违反规定者,保证金或被没收,并可能面临追加处罚。
二、办取保候审需要原告同意吗
办理取保候审时,无需得到原告同意。
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申请:
2.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孕妇、哺乳期妇女等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
4.羁押期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继续调查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多长时间自动结案
事实上,即使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事例亦并非视为自动结案。取保候审,确切的说,仅仅构成了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其最长期限不得超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司法机关将继续对相关事例展开调查,进行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若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侦查机关仍然无法收集到充足的证据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行为,那么该事例便应予以撤销。而当事例进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后,同样需要依据证据与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裁决。总而言之,取保候审仅为整个事例处理流程中的一个阶段,其期限届满并不能直接导致事例自动结案,实际的结案时间还需视事例的复杂性、证据状况及司法程序的推进情况而定。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规定被取保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居住地,变更住址或工作须24小时内报告,按时接受询问,不得影响证人或破坏证据。违反规定者,保证金或被没收,并可能面临追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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