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最轻的后果是怎样的
在法律实践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最适宜且轻微的情况往往是经过严谨的调查与取证后,发现实际并未涉及违法行为,或者说该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影响程度较低,并不符合刑事犯罪的标准,进而被检察机关撤销此案并宣告被拘留者即时自由。
然而,请注意,刑事拘留仅仅是整个司法诉讼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并非意味着被拘留者最终将获得刑罚的裁决。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将持续展开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以期准确判断当事人是否涉及到犯罪行为及是否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若经综合审查后认定被拘留者之行为并未触犯相关法律规定或无需承担法律上的责任,那么将立即终止刑事诉讼程序,恢复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常在调查后撤销,若被拘留者未违法或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拘留仅是司法诉讼一阶段,不预示刑罚。公安机关继续调查,若确认无违法行为,将终止诉讼,恢复被拘留者权益。
二、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取保候审吗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公安机关可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首先,该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被依法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若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但如其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亦或是正在哺乳期内的孕妇或育婴期妇女,即使采取取保候审也无法避免发生社会危害性时,可对其实施此项强制措施;
最后,如案件已经进入侦查阶段,但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届满后仍未结案,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来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采用保证金方式实施取保候审的,需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期间律师能否会见
首先,根据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则,在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首次询问或采取相关强制性措施当日起,该嫌疑人便享有合法权利委托辩护人为其服务。此后,辩护律师便有可能会面并与其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交流。然而,在此过程中,律师必须持有正规的律师聘用证书、来自于律师事务所的有效资质证明以及自我授权的委托书,或者具备法律援助资源的公共事务信函。同时,律师应当按照看守所所制定的有关会见方面的规章制度来执行会见过程。这样的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接触,对于全面理解事例所涉及的复杂情况具有重要作用,有助于辩护人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进而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常在调查后撤销,若被拘留者未违法或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拘留仅是司法诉讼一阶段,不预示刑罚。公安机关继续调查,若确认无违法行为,将终止诉讼,恢复被拘留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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