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前后顺序是什么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采用之一强制手段。通常而言,其开展之流程可作如下概括叙述:
首先,犯罪嫌疑人均有权利向办理该案件之司法机关提交申请,请求启动取保候审程序;
其次,司法机关在收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的申请之后,将依据案件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审查;若经审查认定符合取保候审之条件,则会依法作出准许取保候审的决定;随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最后,在取保候审期间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等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之一。嫌疑人可向司法机关申请,司法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危害性审查。符合条件的,嫌疑人需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在取保期间,嫌疑人须遵守规定,如不擅自离境。
二、取保候审算累犯吗
涉及到故意犯罪行为人获准取保候审这一情况,请注意,这并不等同于视为累犯。
将其列入构成累犯所需条件之中是不恰当的。
被依法判处或宣告有期徒刑及以上程度刑罚且已实际服行完毕或获得赦免,之后在五年内再次触犯罪行需以有期徒刑或以上程度刑罚进行惩戒者,属于累犯范畴;
对此类累犯应依法从重惩处,但对于过失犯罪以及未满十八岁的犯罪行为人则应宽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三、取保候审算严重吗
取保候审乃为一项刑事司法手段,此举本身并无法确切反映事例之严重性。尽管被采取此项措施者无需再受羁押于看守所之中,然仍须恪守相关法定义务,随时准备接受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传唤。依循法律观念而言,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预计可获较轻刑罚以及社会危害性较低等情形。然而,这绝不意味取保候审之人将必然避免遭受较重惩处。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便案情相对严峻,若存在特定合理理由,例如嫌疑人健康状况不宜进行羁押,亦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之待遇。总的来说,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阶段性的措施,不可单凭此一因素来判定事例的严重程度。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之一。嫌疑人可向司法机关申请,司法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危害性审查。符合条件的,嫌疑人需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在取保期间,嫌疑人须遵守规定,如不擅自离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