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售假冒产品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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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属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如果掺杂、伪造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至20万之间,会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销售金额在20万至50万之间,会被判处2至7年有期徒刑和罚金;销售金额在50万至200万之间,会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罚金;销售金额超过200万,会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财产没收。
非法制售假冒产品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非法制售假冒产品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关于非法制造及销售假冒商品这一违法行为,在我国刑事法律法规中则具体对应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行为之范畴。法律对此作出了明确规范和惩治,即只要有任何个人或团体在产品的制作过程中进行有意的掺杂或是伪造、以假乱真、次品充当正品,或将尚未达到质量标准的产品冒充已符合相应标准的上乘品质产品等违法行为,且销售涉及的金额在人民币50,000元以上但未超过200,000元时,将面临由法庭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单独执行罚款,或合并处以高于总销售额百分之五十至低于总销售额两倍的罚金处罚。若销售金额在人民币200,000元以上但未超过500,000元之间,那么将被法庭判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科以高于总销售额百分之五十至低于总销售额两倍的罚金刑罚。而如果销售金额高达人民币500,000元以上但未超过2,000,000元,那么将被法庭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科以高于总销售额百分之五十至低于总销售额两倍的罚金刑罚。至于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2,000,000元的情况,则将面临由法庭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并科以高于总销售额百分之五十至低于总销售额两倍的罚金刑罚,甚至可能会被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制造、销售假冒商品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掺杂、伪造或销售金额5万至20万者,处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罚款;20万至50万者,处2至7年有期徒刑和罚金;50万至200万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罚金;超过200万者,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罚金,甚至财产没收。

二、非法制售假药罪如何定罪量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凡在生产和销售药品领域中涉及到制作或出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者,一旦被认定为犯罪分子,将会因涉嫌生产和销售假药罪而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

具体而言,此类罪犯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但若其所涉行为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严重危害,甚至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然而,如果该类罪犯的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他们将面临最为严重的刑事制裁,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并且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非法制售假冒产品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非法制造和售卖仿冒产品的行为,严格来讲,应当被称为“生产与销售伪劣商品”罪。

该罪行的量刑标准主要参考的是销售所得金额的数额。

如果销售金额在5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需要缴纳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罚金;若销售金额在200,000元至500,000元之间,则将面临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罚金;而当销售金额达到500,000元至2,000,000元时,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仍需缴纳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罚金;至于销售金额超过2,000,000元的情况,将面临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需要缴纳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然而,实际的量刑结果还会结合犯罪的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以及犯罪者的主观恶意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非法制造、销售假冒商品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掺杂、伪造或销售金额5万至20万者,处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罚款;20万至50万者,处2至7年有期徒刑和罚金;50万至200万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罚金;超过200万者,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罚金,甚至财产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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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关于伪劣产品的界定标准,在产品质量法规中有规定。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可具体分为以下四种行为:
(1)掺杂、掺假。这是指行为人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掺入杂物或假的物品。
(2)以假充真。这是指行为人以伪造产品冒充真产品,表现为伪造或者冒用产品质量认证书及其认证标志进行生产或者销售这类产品的行为。
(3)以次充好。这是指以次品、差的产品冒充正品、优质产品的行为。
(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根据法律规定的精神,上述四种行为属选择行为,即行为人具有上述四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情节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客观上所要求的内容。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含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即产品的批量或零散经销售卖者(含产品的直销者)。至于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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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2、“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3、“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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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概念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标准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人依法对自己已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它构成我国商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商标法明确指出要保护商标专用权。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有的表现为生产或制造假冒商标,有的表现为销售假冒商标,在实际生产中,较多的是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这些都无一例外地侵害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而且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在客观上使得大量的伪、劣、次产品投入市场,对名优产品及其他同类产品造成冲击,造成消费者难辨真伪、上当受骗,严重的还会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就可构成。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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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给他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对“明知”的范围不能要求过于狭窄,“明知”并不等于“确知”,只要行为人应该知道所销售商品是假货即可。这是由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流通是处于非法状态,经营者在交易时往往是心领神会,无须挑明,另外还可避免有些不法分子借口不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逃避法律制裁。司法实践中认定“明知”的标准主要是,
(1) 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曾被告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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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罚金的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根据涉案金额由来确定。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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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责任需要承担2到7年的有期徒刑,在案件实际的审理当中会结合嫌疑人的实际犯罪情况来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于涉案金额也会作为量刑的一个标准,所以具体的处罚会结合犯罪情节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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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销售假冒产品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
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于销售假冒产品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销售假冒产品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销售假冒产品如果没有构成犯罪,那么要按规定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就要受到刑事处罚。所以我们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在经营活动中,一定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如果想投机取巧,销售假冒产品,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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