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逃逸是否可以调解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可以通过协调方式予以化解处理,但是也应当满足一定的前提要求。倘若肇事逃逸并未构成犯罪性质,针对事故所引发的各类民事赔偿责任,当事人双方均可在警方的引导协助下达成和解协议。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在于稳妥地解决因事故而引发的各种民事赔偿问题,有效减轻原本存在于双方之间的紧张局势与矛盾冲突。然而,若肇事逃逸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规定,那么刑事部分便无法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加以解决,因为犯罪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接受相应的惩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可协调处理,但需满足条件。未构成犯罪时,双方可在警方协助下达成和解,以稳妥解决民事赔偿问题,减轻矛盾。若逃逸触犯刑法,刑事部分须依法惩处,无法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二、肇事逃逸是否有不拘留的?
1、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之下,肇事逃逸存在无需接受拘留的可能性。
肇事逃逸是指在道路交通安全事件中,当事人为了避免承担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现场的一种行为表现。
2、关于肇事逃逸的具体处罚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肇事逃逸的行为已经达到触犯刑法的程度,且符合拘留的法定要件,相关司法部门有权对该类逃逸者进行刑事拘留;
其次,若其行为尚未构成刑法上的犯罪,但却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对交通管理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和危害,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便有权对此类肇事逃逸人员施加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但是并不会对他们实施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骏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肇事逃逸是判全责吗
在大部分的交通事故事例中,假如其中一方当事人选择了逃避责任而逃离现场,从而导致了事故责任的难以界定,那一般情况下,这一方将会被认定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然而,若是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这场事故中也有同样的过失行为,那么即便逃逸方当事人并没有构成全责,他们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依然会相对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来看,肇事逃逸者不仅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的话,甚至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进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总的来说,肇事逃逸无疑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我们应该坚决予以抵制和杜绝。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可协调处理,但需满足条件。未构成犯罪时,双方可在警方协助下达成和解,以稳妥解决民事赔偿问题,减轻矛盾。若逃逸触犯刑法,刑事部分须依法惩处,无法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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