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拘留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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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刑事案件中,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特定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拘留条件主要有:犯罪嫌疑人准备、实施或刚结束犯罪;被害人或目击者指证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嫌疑人住所内发现犯罪证据;犯罪嫌疑人有自杀、潜逃或毁灭、伪造证据、串供的可能;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对重大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拘留。
刑事案件拘留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刑事案件拘留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拘留作为一项必要的强制性措施,赋予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特定环境下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的权力。就拘留条件而言,核心内容在于:首先犯罪嫌疑人处于正准备实施犯罪、已经实施犯罪或者犯罪行为刚结束立即被察觉的状况;

其次,被害人或者案发时现场目击者通过指证确定该人为犯罪主体

再次,在犯罪嫌疑人周围居住区域或者住所内搜寻到明确的犯罪证据;另外,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犯罪分子试图自杀逃避法律制裁或者畏罪潜逃的情况比较常见;至于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供述等情形,也会成为拘留的重要考量因素;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透露真名实姓以及具体住址,身份无法确认,同样可以作为拘留的理由之一。此外,对于那些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也可以依法进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拘留作为一项必要的强制性措施,赋予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特定环境下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的权力。就拘留条件而言,核心内容在于:犯罪准备、实施或刚结束;被害人或目击者指证;住所内发现犯罪证据;犯罪后自杀或潜逃;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身份不明。对重大犯罪嫌疑人员也可拘留。

二、刑事案件拘留的程序?

关于刑事案件拘留的规范流程如下:

首先是拘留的决策过程,当公安机构有合法需要处理案件当事人时,需先确定拘留事宜,具体步骤为由相关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出具《拘留证》,再经由地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完成文件签署,最后由提出申请拘留的单位进行所需执行。

而对于由人民检察院做出拘留判定的案件,则应由负责办案的工作人员提交意见、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最终由检察长作出决策。

已做出拘留决定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相关《拘留决定书》送至公安机关,再由后者负责执行。

待到拘留执行阶段,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展示出相关《拘留证》,同时要求被拘留者在《拘留证》上签字、指纹。

若被拘留者抵触拘留行为,警方有权采用强制措施甚至使用警务器械。

待拘留结束后,除非处于阻碍侦查或难以联系的情况外,决定拘留的机构应当在24小时内将拘留原因及关押场所告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隶属的单位。

此外,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之时,也应通知当事人所在地的公安机构,以便对方能够提供必要协助。

至于拘留期限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评估后,如需要进行逮捕,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出申请,提请人民检察院审议批准。

如有特殊情况,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重量级同伙的团伙类作案等,提请审议批准的时间可相应延长一天至四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内,作出同意批准逮捕或不同意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在接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将实际执行情况随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在此前提之下,如果仍有需要继续侦查的问题,同时当事人具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之条件,则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案件拘留后家属怎么申请取保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请人的亲属可以向负责处理该案的司法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在撰写这份申请书时,申请人应当详细填写自身的个人资料、申请的具体事宜以及申请的理由等等。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申请取保候审必须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没有附加刑的独立刑罚;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只要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另外,如果嫌疑犯患有重大疾病,无法正常生活,或者正在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她们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明显增加社会风险。此外,如果嫌疑人已经等待羁押期限来临,而案件仍然悬而未决,就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申请之后,司法机关将对申请进行仔细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请求。

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拘留作为一项必要的强制性措施,赋予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特定环境下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的权力。就拘留条件而言,核心内容在于:犯罪准备、实施或刚结束;被害人或目击者指证;住所内发现犯罪证据;犯罪后自杀或潜逃;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身份不明。对重大犯罪嫌疑人员也可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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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当中拘留的意思,就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羁押的意思就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或逮捕,使犯罪嫌疑人处于人身自由受限制的一种状态,刑事拘留跟羁押还是有区别的,因为被羁押是一种人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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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拘留的对象是正在实施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
第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比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出现这样一些情况,可以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那么哪些机关可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呢依法来说,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而人民没有刑事拘留权,只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对于法律没有赋予刑事拘留权利的个人和单位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就涉嫌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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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刑事拘留及拘留时间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生自由的强制方法。
二, 刑事事拘留的条件: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期限:最长一般认为为37天(3+4+30),但可能在我国有超期羁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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