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怎么判76万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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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掩饰、隐瞒76万元犯罪所得,这可不是小事情,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根据《刑法》规定,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具体的量刑结果还得看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有没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要综合评估和考量的。所以,大家可别干这种事儿,要遵纪守法!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怎么判76万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怎么判76万

对于掩饰和隐瞒价值高达76万元的犯罪所得行为,已经构成了情节严重的情况。依据我国《刑法》中的明确规定,对于隐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掩饰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民事责任。若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样需要缴纳罚金。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达76万元的行为,往往会被判定为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程度、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掩饰、隐瞒76万元犯罪所得属情节严重,依据《刑法》将处三年以下刑罚及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至七年刑罚及罚金。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

二、掩饰隐瞒犯罪初犯怎么判刑

倘若构成此类犯罪,那么您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并且可能会酌情单独或者合并罚金。

然而,情况如果严重的话,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还需同时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

对此类犯罪的明确定义中,有四种情况需要注意:

第一,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或者采用其他手段来隐匿和掩饰这些非法财产的行为。

第二,如果这类行为具备了下列的情况之一,就应该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加以刑事惩罚:

(1)、所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价值在三千元到一万元之间;

(2)、如果曾经因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受到行政处罚,并且在一年之内再次犯下此种行为;

(3)、由于掩饰、隐瞒的行为导致了上游犯罪难以被及时揭露和查处,并进而导致了公共和私人财产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4)、实施其他类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从而影响司法机关对于上游犯罪的追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拘留多久

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所造成的拘留期限,具体情形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加以考量。一般而言,这种情况通常会被处以不超过十五日的行政拘留措施。然而,若是涉及到更为严重的刑事范畴,则相应的拘留期限可能会延长至最多三十七天。在这类案件处理过程中,如何精准地认定犯罪所得的性质及数额,以及对嫌疑人主观意图的精细剖析,都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嫌疑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却仍然进行掩饰、隐瞒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话,那么他将会面临刑事处罚。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法律实践中,各种情况错综复杂,因此具体的拘留期限还需要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如果您正面临类似的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掩饰、隐瞒76万元犯罪所得属情节严重,依据《刑法》将处三年以下刑罚及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至七年刑罚及罚金。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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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洗钱罪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贿赂犯罪、活动犯罪、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洗钱作为一种将违法所得资产加以隐瞒掩饰,通过中介机构使之变为合法财产的特殊犯罪形式,在理解上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将其局限于清洗行为,即掩盖犯罪所得黑钱的犯罪来源,将其换上合法的外衣,这是严格意义上的洗钱;另一种是把经过清洗的钱重新投入到合法或基本合法的经济活动之中,这被称为“再投资”。 二、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与本条规定的洗钱罪,两者都属于连累犯的范畴。但是,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而言,两者也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从而该罪被归类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2、行为的对象不同,前者特指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后者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 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后者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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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掩饰隐瞒所得罪?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什么是掩饰隐瞒所得罪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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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问题解答如下, 本罪名在《刑法》分则中处于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因此,从一般客体来说,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具体客体,有学者认为是“司法机关追索财物的正常活动”,也有学者认为是“司法机关查明犯罪证明犯罪的活动”。但也有学者认为这两者均不能涵盖本罪的全部具体客体。一方面,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是案件的重要物证,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及赃物去向,并印证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等,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证明犯罪有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是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缴的范围,行为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在客观上给司法机关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造成了妨害,因此,本罪的客体应当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
要求必须是一种明知,对于本罪的明知有两个方面必须注意,一是明知的内容。应该是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时,就应当认定其主观上是明知,而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该物品是什么具体的犯罪所得,是如何所得,该物品具体是什么物品,有何价值等。二是明知的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定性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本罪名在《刑法》分则中处于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因此,从一般客体来说,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是案件的重要物证,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及赃物去向,并印证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等,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证明犯罪有着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是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缴的范围,行为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在客观上给司法机关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造成了妨害,因此,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
本罪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处所,有隐匿、保管的主观故意。转移,是指将犯罪分子搬动、运输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如在一个房间内的转移赃物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的客观行为。
收购,主要是针对两高有关司法解释中所说的“低价购进、高价卖出”的行为,司法实践中主要是针对以收购废品为名大量收购赃物的行为,是指有偿购入,然后再高价出卖的情况。要注意区别“收购”与“收买”的区别,收买是指买赃自用,其主观上是一种贪图便宜的心理,而不是故意妨害正常的司法秩序收购赃物,对于购买特定的少量赃物自用的,不宜认定为犯罪,但对购买他人犯罪所得的机动车等财物的,应认定为收购赃物罪。
代为销售,是指受犯罪分子委托,帮助其销售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对于本罪的兜底条款“以其他方法”,则应当根据其主观故意及行为是否足以影响司法秩序来进行判断,其核心标准在于掩饰和隐瞒两种效果。
掩饰,是通过改变物体的外部形状的方式达到与原赃物相区别,而避免被司法追缴的目的隐瞒则是通过隐匿、谎称等方式,在不改变外部形状的情况下,使犯罪所得及收益及于一种不为人知的地点,避免被司法机关追缴。只要采取这两类方法,达到了妨害司法活动的程度,则是本罪的客观行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洗钱罪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贿赂犯罪、活动犯罪、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洗钱作为一种将违法所得资产加以隐瞒掩饰,通过中介机构使之变为合法财产的特殊犯罪形式,在理解上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将其局限于清洗行为,即掩盖犯罪所得黑钱的犯罪来源,将其换上合法的外衣,这是严格意义上的洗钱;另一种是把经过清洗的钱重新投入到合法或基本合法的经济活动之中,这被称为“再投资”。 二、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与本条规定的洗钱罪,两者都属于连累犯的范畴。但是,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而言,两者也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从而该罪被归类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2、行为的对象不同,前者特指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后者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 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后者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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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意思就是明知道当事人的收入是非法收入仍然帮助当事人转移,窝藏,因为犯罪所得正常情况下都应该上交给司法机关,帮助犯罪嫌疑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也是一种犯罪行为,量刑是三年以上到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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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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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掩饰犯罪所得罪还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词
[律师回复] 在这里举一个例子: 熊某是一废品收购店老板,2012年下半年先后多次收购14岁中学生袁某和15岁中学生沈某某盗窃所得的电线、铝锭子等金属赃物,后因他人举报熊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鉴定,熊某收购的金属赃物价值人民币1800余元。本案中,熊某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首先,熊某的行为符合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观要件。《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未成年人袁某和沈某某先后多次将电线、铝锭子等金属赃物卖给熊某这一行为,显然与他们的主体身份不符合。熊某对此应当意识到这是盗窃物品;当袁某和沈某某明确告诉他这是从某停车场汽车里盗窃来的物品时,熊某仍低价予以收购,其牟取暴利的犯罪动机十分明显。   
其次,熊某的行为符合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客观要件。盗窃公私财产,是公安机关依法应当打击的犯罪行为。熊某收购明知是盗窃而来的物品,其行为客观上帮助了盗窃犯罪,对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形成阻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故而其应当受到刑事追究。   第三,《刑法》第312条中所指的赃物,是以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犯罪主体来确定的,未成年人因为不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仅对某些犯罪负有刑事责任,故而被称之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特殊犯罪主体。因此,本案熊某的行为,只能以一般犯罪主体来确定其所收购物品的性质;何况,前者是否有罪,对后者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均无任何改变,甚至熊某的行为助长了该案的未成年人进一步走向犯罪。所以,无论从社会危害性,还是从打击违法犯罪的角度讲,熊某的行为都符合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特点。
掩饰、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所得犯罪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达到三千元的,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明知是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活动犯罪、犯罪、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以外其他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提供资金帐户的;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的;拆解、拼装或者组装的;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的;更改车身颜色或者车辆外形的;提供或者出售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提供或者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七千元的,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掩饰、隐瞒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每增加一辆,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犯罪的手段或情形每增加一种,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达到五十万元,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掩饰、隐瞒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达到五辆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五十万元,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三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掩饰、隐瞒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超过五辆,每增加一辆,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犯罪的手段或情形每增加一种,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相应增加刑罚量:(1)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2)前罪行为较重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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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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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犯罪对象为机动车,那么直接依据《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司法解释关于明知的法律推定。
2、如果犯罪对象为机动车以外的普通财物,则采用事实推定的方法来判断犯罪嫌疑人对赃物不法来源“明知”的认识程度:
(1)看赃物交易的时间、地点,如夜间收购、路边收购 ,对“明知”认识的程度就大于白天收购、市场收购;
(2)看赃物的品种、质量,如果赃物属于刚在市场发行的新产品,则不法来源的可能性就大,因为合法的所有者不会轻易卖掉,除非抢劫或盗窃所得赃物;
(3)看交易的价格,是否显着低于市场价值,根据经验,一般卖赃者所得赃款仅仅是赃物鉴定价值的三分之一左右;
(4)看有无正当的交易手续,卖赃者是否急于脱手;
(5)看赃物与卖方身份、体貌的匹配性以及卖主对赃物的了解程度,等等。然后分别列出可证明“明知”的基础事实和可反驳“明知”的基础事实进行分析比较,再结合人们一般的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判断哪一方的事实和理由更为充分可信,最后推出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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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哥哥,开了一个赌场,最近怕查转移了窝点最后还是让查了,问一下隐瞒犯罪所得立案标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要求必须是一种明知,对于本罪的明知有两个方面必须注意,一是明知的内容。应该是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时,就应当认定其主观上是明知,而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该物品是什么具体的犯罪所得,是如何所得,该物品具体是什么物品,有何价值等。二是明知的程度。行为人明知的程度必须达到知道是他人的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而不能是一般违法所得。因而如果行为人只是知道该物品是他人违法所得,那么侵犯的将不再是司法秩序而是行政秩序,自然不应当构成本罪。
对 “明知”的理解。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中,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前提条件。是否“明知”是行为人的一种主观心态,证明“明知”最有力最直接的证据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然而犯罪嫌疑人口供却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其证明力随着口供内容的变化而变化。因为犯罪嫌疑人受趋利避害思维的影响,往往拒不供认其对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是“明知”。有的即使在侦查阶段作了“明知”的供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犯罪嫌疑人在知道自己的供述将直接影响到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直接影响到司法机关是否对自己的行为定罪量刑时,为了逃避刑罚,犯罪嫌疑人往往会推翻原来所作的“明知”供述。特别是在一对一交易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会矢口否认,极力否认自己是“明知”的,给认定犯罪造成很大困难。因此,正确界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成为打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的关键。在司法实践中,在犯罪嫌疑人拒不作“明知”供述,而又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其“明知”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对其是否“明知”采取推定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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