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本人是否要在场
取保候审的申请与办理流程,一般都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场参与。取保候审作为刑事案件中的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旨在在保障刑事诉讼程序正常运作的前提下,给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特定条件下免于羁押的权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论是最初的取保候审申请阶段,还是在相关手续的办理环节,乃至后续的监管过程中,都需要当事人在场,积极配合相关工作。这不仅有利于确保相关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同时也方便了司法机关及时向当事人传达有关权力义务及监管规定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申请与办理通常要求当事人亲自参与。这一刑事强制措施旨在保障刑事诉讼正常进行,同时允许嫌疑人在特定条件下免于羁押。整个流程包括申请、办理和监管,当事人需到场配合。这不仅确保法律程序的严谨、公正,也便于司法机关及时传达权利义务及监管规定,维护司法公正与效率。
二、取保候审本人签字吗
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事宜,必须由当事人亲自签署同意书。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犯罪嫌疑者可能会被判定为受到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处罚;
其次是审判后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危机;
第三个条件是,如果涉及到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完全自理,或者属于孕妇,又或者正处于哺乳期,通过取保候审也无法避免对其造成的社会危害等情况,同样可以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本人没去签字怎么办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没有亲自签署取保候审书面文书,那么有可能对整个取保候审程序的进展产生阻碍。实际上,按照法律法规,被取保候审人必须要签署确认自己已经了解并且愿意遵守相关规定的书面文书。若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当事人未能及时签署这份文书,他们应当立即向负责事件办理的司法机构作出解释,同时补充签署相关文件。然而,如果当事人故意拒绝签署,那么司法机构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例如延长羁押期限或者重新评估是否有必要继续实行取保候审。因此,对于这种情况,当事人应该尽快与司法机构取得联系,详细阐述未签署文书的具体原因,积极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从而保证取保候审程序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也能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申请与办理通常要求当事人亲自参与。这一刑事强制措施旨在保障刑事诉讼正常进行,同时允许嫌疑人在特定条件下免于羁押。整个流程包括申请、办理和监管,当事人需到场配合。这不仅确保法律程序的严谨、公正,也便于司法机关及时传达权利义务及监管规定,维护司法公正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