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其本质并非最终的刑事处罚裁决。在实际执行中,若此阶段案件仍未审结完毕,在后续的法院判决环节中,若判定被告人为有罪,则将留下相关的案底记录;反之,如审理过程中确认被告人为清白,乃至案件被撤回,均不会产生任何形式的案底记录。面临取保候审的情况时,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被告人必定会被定罪,而仅仅是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关键环节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相对较为宽松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法院定罪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非最终裁决。若案件未结,后续法院判决有罪则留案底,否则无记录。这措施不代表必然定罪,仅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对嫌疑人采取的较宽松手段。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有什么责任
取保候审担保人肩负着如下的神圣职责:
首先,他们需要对被保证人的言行进行严格的监督,确保其遵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1条的相关规定;
其次,如果担保人察觉到被保证人可能存在或已经实际出现了违背《刑事诉讼法》第71条所述规定的行为,必须立即向执行机构汇报。
而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和被告应当完全遵守如下几项条款:
其一是未经执行机关的书面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在的城市或者县城;
其二是在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24小时内上报执行机关;
其三是需在受到传唤时迅速前往案发地点;
其四是绝对禁止用任何手段干扰证人的作证过程;
为了确保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各地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具体个案的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和被告遵循如下一项或多项纪律:
如限制其进入某些特定场所、限制与其指定人员的接触或者通信、限制其参与某类特殊活动等等;
同时,还要求将身份证件、驾驶证等出入境、驾驶证件上缴给执行机关保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是否还要交钱给律师
关于申请取保候审期间是否需要向法律顾问支付费用这一问题,其答案依赖于当事人与法律顾问所签署的代理协议书中的具体规定。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法定担保金应当由作出此项决定的司法机关直接收取,并未将这笔款项归属于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然而,若是当事人期望其法律顾问代为处理取保候审的各种相关事项,则可能需要先行支付给其法律顾问相应的律师服务费,这一费用的数额必须在双方充分协商之后达成明确共识。在这里我们需要提醒大家,律师在收取服务费时应该遵循公正、合理以及合法的基本原则,同时也会依据事件的复杂性、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最终的收费标准。因此,在寻求法律服务之前,建议您和您的律师就服务的具体内容以及收费方式进行详细且明确的沟通和商定。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非最终裁决。若案件未结,后续法院判决有罪则留案底,否则无记录。这措施不代表必然定罪,仅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对嫌疑人采取的较宽松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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