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以后还会不会
解除羁押(亦称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在该阶段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全力配合案件的调查、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以及司法部门的审理等各个环节。在成功申请解除羁押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还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这必须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若在接下来的调查过程中,发现了新的确凿证据能够充分证实犯罪行为的存在,或者犯罪情节极其恶劣,那么他们仍然有可能被提起诉讼并接受法律的公正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解除羁押(取保候审)非案件终结,嫌疑人及被告需严守规定,配合调查、审查起诉及审理。其是否承担刑责,需依案情详析。若后续调查获新证据确凿或罪行严重,仍可能被诉并受审,确保法律公正裁决。
二、办取保候审需要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吗
在申请取保候审时,无需征得被申请人的同意,但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遭到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罪;
(2)有可能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但是通过取保候审可以避免社会危害性;
(3)倘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怀有身孕或正值哺乳期的母亲,也可以考虑使用取保候审来保障其生命安全和正常权益;
(4)若拘留期限已经届满,而案情仍未审理完毕,则应继续进行侦查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期间新的犯罪行为是什么
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新的犯罪行为,简称“保外就医期间再犯”,是指被取保候审者在尚未解除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措施的过程中,再次实施了触犯我国刑法并应受到刑事追责的行为。此类情况的性质极为恶劣。依据我国法律法规,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已经缴纳保证金的,则需没收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深刻反省,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等其他强制措施。对于新犯下的罪行,将会与先前涉及的事例进行合并审理,在量刑方面通常会予以从重处罚。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解除羁押(取保候审)非案件终结,嫌疑人及被告需严守规定,配合调查、审查起诉及审理。其是否承担刑责,需依案情详析。若后续调查获新证据确凿或罪行严重,仍可能被诉并受审,确保法律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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