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有哪几种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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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犯罪行为被依法惩治后,在民事赔偿方面,受害人可以得到全面的保障。具体来说,赔偿费用涵盖了医疗、护理、误工、交通、住院伙食补助等方面。此外,还包括营养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这些费用的数额将根据伤势的严重程度、康复的需求以及伤残等级和精神痛苦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这样的赔偿标准旨在确保受害人能够得到全面的补偿,包括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
故意伤害罪有哪几种赔偿

一、故意伤害罪有哪几种赔偿

依法惩治杀人伤人犯罪行为实施后所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这其中包括了因遭受人身伤害所引发的各项诊断、治疗以及康复等相关费用;

其次是护理费用,当受害人在病床上不能自理时,其所需的护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也应当得到合理的赔偿;

再者是误工费用,即由于受害人受到人身伤害而无法正常进行工作从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此外还有交通费用,这主要是指在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交通支出;

最后是住院伙食补助费用,这是为了保障受害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而提供的伙食补贴。除此之外,还可能涉及到营养费用,这是根据受害人的伤势严重程度及其康复需求来确定的营养补充费用;如果受害人因此次伤害而导致身体残疾,那么还需按照伤残等级计算出相应的残疾赔偿金

最后,对于给受害人精神层面带来极大创伤与痛苦的情况,还应当提供适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偿。以上就是一般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事人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的常见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依法惩治犯罪后,民事赔偿涵盖医疗、护理、误工、交通、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另含营养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据伤势、康复需求及伤残等级、精神痛苦程度合理确定,全面保障受害人权益。

二、故意伤害罪一般可以判死刑

对于涉及故意伤害罪行的被告,其应受处罚的程度主要取决于受害者所受到的伤害程度:

1.若导致受害者轻度受伤,被告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惩罚;

2.若致使受害者重度受伤,被告人将面临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

3.若导致受害者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使受害者遭受严重残疾,被告人将面临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

当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经过法医学鉴定后,受害者的伤势达到轻伤及以上标准时,便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将面临刑事审判和相应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故意伤害罪】的相关内容,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

如前所述,若犯罪情节更为严重,例如导致受害者重伤、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使受害者遭受严重残疾等情况,被告人将面临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以及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

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便是关于故意伤害罪可能判处死刑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罪加盗窃罪判几年

对于故意伤害罪以及盗窃罪的量刑问题,其裁决需要参照多个参量进行调整。在衡量关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时,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所造成的伤害程度,这包括轻伤、重伤乃至导致他人死亡等情况。通常来说,若仅为轻伤,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若是重伤,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而当伤害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或者采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且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下,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制裁。至于盗窃罪的量刑,主要取决于盗窃财物的价值及其犯罪情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的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且可能被处以罚金;对于盗窃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罪犯,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对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样也可能被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个人同时触犯了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那么他将会受到数罪并罚的惩处,最终的判决结果将由具体事件的实际情况和证据材料共同决定。

依法惩治犯罪后,民事赔偿涵盖医疗、护理、误工、交通、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另含营养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据伤势、康复需求及伤残等级、精神痛苦程度合理确定,全面保障受害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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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特殊工种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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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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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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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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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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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操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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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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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侵害是哪种起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停止侵害是哪种起诉问题解答如下, 停止侵害是哪种诉讼
停止侵害在法律上大多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
在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被的侵权行为仍在继续,原告提讼时一般会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自己享有的权利,原告有时会清晰写明要求被告停止哪些侵权行为。一旦被告涉嫌的侵权行为被人民认定,人民在判决书中一般会支持原告提出的停止侵害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实施侵权行为。总结笔者办理的数十起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诉讼以及业内同行办理的部分经典案例,停止侵害这一法定责任方式在不同诉讼中应用各异,原告在诉讼请求中如何明晰这一责任方式;
对于要求被告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原告在诉讼请求中如何表述
侵权责任是法律对侵权行为进行评价的结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六章第三节的规定,我们可以发现,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十种责任方式中,侵权责任包括的责任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排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及赔礼道歉。我们不难发现,这些责任方式很多都超出了“债”的范围,涵盖了侵权行为之债(即损害赔偿请求权)与物上请求权的内容。停止侵害其实属于物上请求权的内容[1],意即,停止侵害的适用只需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侵害成立;其
二,侵害尚在继续或即将发生[2 ]。
停止侵害
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这实际上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实施某种侵害行为.
解释
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这实际上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实施某种侵害行为.
众所周知,停止侵害的责任制度是基于权利的排他性而孕育出来的,所以停止侵害请 求权首先是作为物上请求权的权能而被认识。在人格权意识尚不发达的时代,停止侵害 也是以物权而非人格权为基础加以运用的。
但就其性质而言,人格利益是难以事后救济的。与财产利益的侵害不同,人格利益一 旦遭受侵害就覆水难收,事实上无法再通过金钱对损害予以填补。生命、身体、名誉、 隐私等人格利益被侵害后的治愈是极端困难甚至不可能的。正因为如此,针对盖然性较 高的侵害事先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就显得极为必要。
这就是关于停止侵害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生活中相信大家也有时会运用此类知识,所以我们也应该深入了解这些内容以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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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几种病害,不能拘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哪几种病害,不能拘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拘留分为三大种类,即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治安拘留)。
一、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二、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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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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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高温作业是有害工种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某空调安装公司安装师,在户外安装空调时,不慎中暑晕倒,被工友送至医疗治疗至今,已花去医疗费余元。事后,他找到公司报销相关费用,但遭到拒绝。那么在上班时高温中暑,劳动者能申请工伤吗?
根据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就视为高温作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注意,需要满足中暑、职业病这些条件。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引发的中暑,才能属于工伤的范畴,个人生活中暑则不算,必须到指定的职业病医疗机构进行鉴定。一般高温中暑不容易认定工伤,因为职业中暑诊断不同于尘肺病、矽肺病等职业病,可能过拍片等直观地了解病情。中暑是一种急症,大多中暑者不可能“舍近求远”送往指定医院,且经过治疗后,相关症状就会缓解,属于已过性症状,所以职业鉴定有难度。只有那些中暑后无法继续工作,留有严重后遗症的能涉及工伤认定。
当中暑未达到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用人单位应该为中暑职工报销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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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工种属于有毒有害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特殊工种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
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操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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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赔偿项目有几种
故意伤害民事赔偿涉及到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至于精神赔偿金,一般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能主张赔偿精神赔偿金。但是可以格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该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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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印刷厂属于特殊工种,还是特殊有害工种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特殊工种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
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操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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