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必须十五天吗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长并非固定为15天,而是可以延续到最长的37天。若公安机关将被拘留者视为需逮捕的对象,那么他们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捕请求。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公安机关可申请将此期限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的审查批捕请求则可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捕请求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时长非固定15天,最长可达37天。公安视需逮捕者,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可延1-4日。重大嫌疑人如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审查批捕可延至30日。检察院收请求后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
二、刑事拘留期限有多长
1.刑事拘留的期限原则上最长只能达到三十七日。
当公安机关依法对被拘留者实施拘留后,必须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第一次讯问。
倘若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将其逮捕,应提交至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
2.若拘留的期限届满之际,人民检察院仍未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则应立即释放该被拘留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期间是否能当律师
在执行刑事拘留期间,当事人自身是无法从事律师行业的工作的。这主要是由于刑事拘留所揭示的事实——当事人被怀疑存在犯罪行为,且正处于被进行侦查以及受到人身活动限制的情况之中。按照我国现行的律师执业相关法律法规,律师必须要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以及未曾遭受过刑事处罚等诸多条件。然而,在实施刑事拘留的过程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及人身自由都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使得他们无法像往常那样正常地履行律师的职责与义务,例如会见客户、收集证据、出席法庭辩论等环节。因此,总的来说,在刑事拘留期间,当事人并不具备从事律师职业所需的资格和可能性。
刑事拘留时长非固定15天,最长可达37天。公安视需逮捕者,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可延1-4日。重大嫌疑人如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审查批捕可延至30日。检察院收请求后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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