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7天还会再延期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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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七日之后是否延长,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证据收集情况来决定。如果案件比较复杂或者证据不足,那么审理期可能会延长。如果公安认为需要逮捕,应该在拘留后的三天之内向检察院提请审查,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到四天;如果是对重大嫌疑人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情况,审查期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刑事拘留7天还会再延期吗

一、刑事拘留7天还会再延期吗

针对刑事拘留七日后是否会延长的问题,需依据个案本身的复杂性以及证据资料的收集状况来做出相应判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案件错综复杂且尚未得到充足的证据支持时,延长审理期限也是有可能出现的。通常情况下,若公安机关认定有必要实施逮捕措施时,其应当在拘留期满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一期限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其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七日后是否延长,依案情复杂度和证据收集情况而定。复杂案件或证据不足时,审理期或延长。公安认为需逮捕,应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特殊情况下可延1-4日;对重大嫌疑人流窜、多次、结伙作案,审查期可延至30日。

二、刑事拘留算判刑里天数吗

1.刑事拘留的时长将被计入判刑期限之内。

而关于羁押与刑期之间的折抵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其是从被刑事拘留的那一刻起便已经开始计算了。

假如罪犯最后被判定有罪并处以管制,那么在此情况下,羁押一天可以被视为等同于刑期两天的时间。

反之,若罪犯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则羁押一天可以被视为等同于刑期一天的时间。

2.至于管制的刑期计算方式,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它是自判决执行之日起才开始进行计算的。

然而,在判决执行之前,若犯罪分子已被先行羁押,那么这部分羁押的天数将会被折抵为刑期的两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刑事拘留算不算有犯罪记录

刑拘并不等同于犯罪记录。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它仅仅是整个法律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并不能被视作最后的刑事制裁决定。在实际司法运作过程中,如若被刑事拘留者最终经由法院判定为有罪,那么这种情况便意味着其个人档案将被记入犯罪记录之中。然而,倘若经过深入的调查取证以及审查起诉等多个环节后,被认定为不构成犯罪或被宣布无罪,那么此人便无需承担任何犯罪责任,也不会留下任何犯罪记录。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每起案件的独特性及其所涉及的复杂因素,具体情况可能会因为案件的特殊性质及司法机关的判断标准而产生差异。

刑事拘留七日后是否延长,依案情复杂度和证据收集情况而定。复杂案件或证据不足时,审理期或延长。公安认为需逮捕,应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特殊情况下可延1-4日;对重大嫌疑人流窜、多次、结伙作案,审查期可延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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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已经拘留7天了,还需要再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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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拘留7天,已经保释出来,还要再判刑吗
[律师回复] 保释,就是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它仍在刑事诉讼案件程序过程中,并不能终结案件。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判刑坐牢,则由审理后作出判决。取保候审,并不等于最终不会判实刑而不需要坐牢。不过,取保候审有其适用条件,一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因此,一般来说,取保候审,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等非实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醉驾拘留7天,已经保释出来,还要再判刑吗
[律师回复] 保释,就是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它仍在刑事诉讼案件程序过程中,并不能终结案件。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判刑坐牢,则由审理后作出判决。取保候审,并不等于最终不会判实刑而不需要坐牢。不过,取保候审有其适用条件,一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因此,一般来说,取保候审,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等非实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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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刑事强制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长期限及理由。即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分为两类: 1、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当前延长刑事拘留期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延长的理由五花八门。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理由仅限于“特殊情况”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两种情形,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随意延长,否则,系变相非法超期羁押。 2、延长理由正确,但延长的期限违法 3、将延长拘留期限作为变相延长侦查期限的“妙计”。有些案件由于主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便以法定理由延长拘留期限。如某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系外省流窜人员,盗窃了1辆摩托车,事实非常简单,证据也很充分,但侦查机关以“流窜作案”为由延长至30日才提请审查逮捕,严重影响了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审理。 刑事拘留期限延长制度必须尽快完善,向鹏认为,应从两方面完善刑事拘留期限延长制度: 1、将司法审查机制引入拘留延长决定程序。即在拘留决定程序中,由外部机构或中立的司法机构来审查延长拘留期限的法定情形是否存在,以避免前述的滥用拘留期限理由的状况。 2、要加大监督力度,把对延长拘留期限的监督作为侦查监督的重要内容。如向鹏就先后2次以“延长理由违法”向公安机关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并责成公安机关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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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15天后可以再去拘留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时,行政拘留会记入到个人的档案中,而行政处罚的档案是不会消除的。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此外,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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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可以拘留7天吗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刑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缩短至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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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请问拘留7天会留案底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不会。“治安拘留10天”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不会留有案底,只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治安机关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是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处罚依据对于行政违法行为,按照法律应当被拘留的,会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而最常见的行政拘留1的产生往往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通常称治安拘留。该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拘留处罚程序调查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决定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执行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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