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取保释候审之后拟请求撤销案件时,必须首先了解案件的实际状况。通常而言,若有新的证据显示当事人并未实施任何犯罪行为,亦或是所犯之罪行性质显著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低,无法被视为犯罪,抑或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等情形,都有可能提出撤销案件的申请。为支持该项申请,阁下需备妥充足的相关资料,例如能够显现无罪或不应当受到刑事追究的实证证据。接着,向当初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递交书面申请,详尽阐述撤销案件的缘由及法律依据。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将对阁下的申请进行严谨审查,如确认符合上述撤案要件,将会依照法律规定予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保释候审后欲撤案,需明案情。新证无罪、罪行轻微、时效过期等,可申请撤案。备足无罪证据,提交书面申请至原取保机关,详述撤案理由及法条。机关将严格审核,符合条件即依法批准撤案。
二、取保候审能不能去外地
关于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允许前往外省市的相关事宜,法律明确规定必须事先获得实施机关的批准才能出行。
所谓取保候审,乃指侦查、起诉及审判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过程中,针对那些虽被刑事追诉却尚未被刑事羁押的人员,为防他们避避免受侦查、起诉和审判,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签署保证书,以此确保随时听候传唤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资格,《刑事诉讼法》第95条详尽阐述如下: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合法代言人,或是近亲家属或辩护律师,均有权向司法部门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当相关部门接到申请之后,应在三日内作出决定;
若对变更强制措施持反对意见者,必定会及时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
此项条款涵盖了广泛的人群,包括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合法代言人,以及他们的近亲家属,还包括辩护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明确规定,合法代言人指的是被代理人的父母亲、养父母亲、监护人或者被责任机构、团体保护的代表;
而“近亲家属”则泛指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血缘成员。
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内容如下所述:
2.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将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因此采取取保候审更能减少这种风险的罪犯;
3.依法应当予以逮捕之人,但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不适宜实施逮捕的罪犯;
4.已经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讯问和审查,虽然认为需要逮捕,但尚无足够证据证实其罪行的确凿无疑者;
5.已经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无法完成案件审理,而采取取保候审方式对社会无明显危害者;
6.对于持有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逃离国境逃避侦查,但无需进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一年了没动静怎么办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通常设定为十二个月。然而,如果您已经被批准实施取保候审超过一年且未收到任何关于此案的进一步通知,那么您完全有权利自行联系并询问负责裁决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以获取事例进展的信息。通常,这种状况有可能是由于诸多因素所致。例如,可能由于事例中的重要证据依然正在积极搜集之中,又或是由于事例的复杂性使得其需要更长时间来展开审查起诉程序。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您持续与执行机构保持密切的沟通,同时务必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所有相关规定。倘若发现执行机构存在任何违法或不当行为,您有权依据法律法规提出申诉或控告。然而请注意,尽管获得了取保候审,这并不代表着事例已经结束,最终的处理结果仍然需要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来做出判断。
保释候审后欲撤案,需明案情。新证无罪、罪行轻微、时效过期等,可申请撤案。备足无罪证据,提交书面申请至原取保机关,详述撤案理由及法条。机关将严格审核,符合条件即依法批准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