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的撤销通常出现在嫌疑犯或被告人行为违反了相应取保约定或者他们已经不再具备符合取保条件这两种情况之下。法庭或者公安机关都具有权衡并决定是否需要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且将涉嫌违法者重新关押至看守所。在执行过程中,撤销程序一般是由负责办理案件的有关部门按照其自身职责权限进行启动和实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