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能领取执行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通常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采用的一种强制手段。主要针对那些尚未被逮捕或是已经被逮捕但需相应更改限制人身自由处分方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为了确保他们不会逃避侦探、检方和审判的职责,确保他们能够随时出庭应讯,避免进一步拘禁他们或是暂时释放他们的一种强制行为。
然而,无论是哪种方式,都必须要提出适当的担保人或者是提供足额的现金保证,并且还需要出具相关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遵守相关规定,随时接受传唤。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能否采取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取决于许多不同的因素,如案件的具体内容、程度以及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带来的社会安全风险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对未逮捕或已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逃避侦诉、确保出庭,采取的暂不羁押或限制自由的措施。需担保人或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是否适用取决于案情、风险等多因素。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越少是不是事越小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
保释担保金,又称遵守法律押金、交纳法庭最高额保证金或遵守命令保证书,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士不脱离司法程序、阻碍司法调查或者逃避刑事责任。
这种保证金的起始数额通常设定在1000元人民币左右,对于未成年嫌犯则可酌情降至最低500元。
然而,保释担保金的最高金额并无具体法令及规则加以限定,仅仅给出了类似于"需兼顾保障程序公正合法、被取控人士社会危害性、案件实质、情节严重程度、可能面临的惩罚层次,以及他们经济能力等各种因素,然后再根据这些因素来确定保证金的具体数目"这样的示意性指引。
但在某些领域的规定中,对于收取保释担保金的批准流程,却存在某些特殊的规定,我们会依循当地的规则进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
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三、取保候审一年后案件没有结束怎么办理手续
若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一年并且事例尚未结案,那么作为被取保候审人及其法定授权代表、近亲属或者辩护律师,他们有权利请求解除这项强制性的取保候审措施。一般来说,公安部门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到期之前做出决定。如果在期限满了之后还没有做出决定,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向执行机构提交申请,请求解除取保候审。当执行机构收到申请后,他们需要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如果决定解除取保候审,他们将发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也会通知到被取保候审人和相关的单位。然而,如果事例仍然需要进一步的侦查工作或者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可能会采取其他的强制措施,例如监视居住等等。但是无论如何,一旦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届满,就不再能够继续使用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性措施。
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对未逮捕或已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逃避侦诉、确保出庭,采取的暂不羁押或限制自由的措施。需担保人或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是否适用取决于案情、风险等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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