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申请有几次机会
关于在法律层面上申请取保候审的机会次数,并未有确切的规定予以限制。然而依照惯例,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亦或是其辩护人等均可直接向负责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办案机构提出申请。值得一提的是,每一次提交此类申请皆需具备充足的理由与依据。若前一次申请被驳回,那么在提出下一次申请之时便应该详尽阐述出现的新情况或补充更为坚实可靠的证据以进一步证明提起取保候审的必要所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申请次数无明确规定,但需符合条件。申请人包括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等,可直接向办案机构提出。每次申请需充分理由与依据,被拒后可补充新情况或证据再申请。
二、取保候审满一年后等于撤案?
取保候审期满一年以后,若办案机关未进行任何处置,则可视为自动解除案件。
若案件情节明显轻微,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或是证据不足以证明责任主体,需要撤销取保候审。
在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况下,应将案件移送到相应司法机构,或是采取更为严格的强制性措施。
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已由法院作出裁判且已经生效,即刻启动执行刑罚的程序,取保候审也会自动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三、取保候审满一年没处理怎么办
原则上,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一年。当这一期限届满,并且尚未对此作出相应处理的时候,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有权利向执行机关申请终止取保候审。通常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存在着相关事例仍然处于侦查阶段但是所收集到的证据并不足以定罪,或者是事例已经移交至检察机关但是审查起诉工作尚未完成等多种可能性。在这个时候,您作为当事人,有权要求办案机关给予明确的解释和答复。如果办案机关既没有对此做出处理也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那么您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反映相关情况,请求他们对这个问题进行监督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请放心,法律会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您无需过度忧虑,只需积极地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即可。
取保候审申请次数无明确规定,但需符合条件。申请人包括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等,可直接向办案机构提出。每次申请需充分理由与依据,被拒后可补充新情况或证据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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