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什么情况能办
在涉及刑事诉讼程序的过程中,由司法机构授意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保障机制,旨在确保其不会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按期出庭,此即为取保候审制度所规定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下述几种情形通常会被准许进行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行为。例如,犯罪情节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者;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可避免产生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平日表现良无再次犯罪之虞者;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若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亦能避免产生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4.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继续推进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中,司法机构要求嫌犯或被告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确保不逃避法律程序,即取保候审。适用于:1.轻罪或独立附加刑者;2.重刑但取保无社会危害者;3.疾病、怀孕等特殊情况;4.羁押期满案未结需续审者。
二、取保候审可不可以用公司的名义担保
取保候审的申请过程中不得以公司为担保主体。
取保候审的担保人应为自然人身份,不能是社团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集体组织。
同时,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具备以下条件:首先,确保其与案件诉讼无关;
其次,拥有切实履行保证责任所需的经济实力;
再次,保证人享有基本人权,人身自由不受任何限制;
最后,保证人需在当地拥有稳定的居住场所并具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公安要起诉吗
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之后,事例并未宣告结束,因为公安机关在调查工作全部完成以后,倘若确认犯罪事实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充分,依据法律法规必须对其进行刑事追责的话,便会把相关案卷材料提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法定的刑事强制手段,其效力与其无罪被诉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假如在执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公安部门经进一步核实得出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结论,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届满,而事例仍然未能得到全面深入的侦查,那么他们就应立即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总而言之,在实施取保候审之后,公安部门仍有可能提起诉讼,这主要取决于事例的调查进展以及所掌握的证据状况。
刑事诉讼中,司法机构要求嫌犯或被告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确保不逃避法律程序,即取保候审。适用于:1.轻罪或独立附加刑者;2.重刑但取保无社会危害者;3.疾病、怀孕等特殊情况;4.羁押期满案未结需续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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