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指哪些人员构成

最新修订 | 2024-09-2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故意伤害罪指的是有刑事能力的人把他人身体搞坏,轻的话也要赔钱赔礼,重的话要坐牢。14-16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把人重伤或者打死,也要负责。但要是精神病患者没办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并且经过鉴定确定是这样的,那就不用坐牢了,但还是要接受监管和治疗。如果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正常的时候犯罪,那还是要坐牢的。
故意伤害罪指哪些人员构成

一、故意伤害罪指哪些人员构成

故意伤害罪,简称故意伤害,是指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的,对他人人身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至构成轻伤及以上程度,则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重伤或死亡的后果,亦应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那些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如果他们在无法辨识或控制自身行为的情况下造成了危害结果,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后,可以免除其刑事责任;

然而,其家属监护人必须严格监管和治疗,必要时,政府有权采取强制医疗措施。

至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只要在精神正常状态下犯罪,便应负起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故意伤害罪指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严重损害他人健康,轻伤及以上需担责。14-16岁未成年人重伤、致死亦担责。精神病患者若无法辨识或控制行为且经鉴定确认,可免刑责,但需监管治疗。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精神正常时犯罪,需负刑责。

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一)主体要件

该罪行的主体是普通大众。

只要任何满足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执行者。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意识上的表现为故意。

也就是说,行为人已经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给他人的身体健康带来损害,但却仍然期望或者放任这样的结果出现。

(三)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尤其是其中的身体权

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维护其肢体、器官以及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目的的人格权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本罪所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如果行为人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通常情况下并不被视为犯罪。

然而,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相关刑法规定时,才能构成犯罪。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罪索赔金额是多少

对于故意伤害罪的索赔金额并无固定的标准设定,其最终数额的确定主要依赖于受害者所蒙受的损失程度,其中涵盖了诸如医疗费用、陪护人员报酬、误工收入补偿、营养津贴以及交通出行费用等直接性的物质损失。若致受害人身心受损,那么还将不得不承担相关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具费用等额外开支。倘若该行为引发了受害者严重的精神创伤,那么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有可能成为索赔的一部分。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依据受害者的实际伤势状况、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误工时间长短、伤残等级高低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的评估与判断。此外,还须关注被告方的支付能力及双方之间的协商结果。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背景下,赔偿金额往往相较于纯粹的民事诉讼而言可能存在一定的限制。总的来说,我们必须针对每一个具体事例进行深入剖析,运用充分的证据和法律法规来合理地计算出索赔金额。

故意伤害罪指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严重损害他人健康,轻伤及以上需担责。14-16岁未成年人重伤、致死亦担责。精神病患者若无法辨识或控制行为且经鉴定确认,可免刑责,但需监管治疗。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精神正常时犯罪,需负刑责。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6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故意伤害罪指哪些人员构成
一键咨询
  • 166****16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3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3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3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3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2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4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8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3****45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3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8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7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2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1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7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故意伤害罪构成前提是指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4.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自己的一个同事最近遇到不好的事,一直都不在状态,请问诬告陷害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律师回复] 诬陷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客体和主观要件。
  
一、客体构成要件
  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国家机关告发,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
  
(1)行为对象为“他人”。第
一,虚告自己犯罪的,不成立本罪;第
二,虚告虚无人的,不成立本罪,但告发足以使司法机关确认对象,就成立本罪;第
三,诬告没有达到刑事法定年龄或者没有责任能力的人犯罪的,成立本罪;第
四,形式上诬告单位犯罪,但可能导致对自然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成立本罪。
  
(2)行为与结果的内容为,向公安、司法机关或有关国家机关告发捏造的(虚构的)犯罪事实,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
  第
一,必须自发诬告。在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时,作虚假陈述的,并不成立诬告陷害罪。
  第
二,实行行为的内容是,向有权行使刑事追究活动的公安、司法机关,或者向事实上能够对被诬陷人采取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等措施的机关告发捏造的犯罪事实(虚假告发)(告发之前的“捏造事实”不是本罪的实行行为。而是预备行为。例如,告发之前打印他人“犯罪”资料,撰写“控告信”等行为,不是本罪的实行行为)。如将所捏造的犯罪证据交付公安机关,向检察院口头“控告”他人犯罪。利用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其他单位或个人诬告他人的,只有当被害人、其他单位或个人,向上述公安、司法等机关转达、移送告发资料、信息时,才是诬告陷害罪的着手。捏造犯罪事实,既包括凭空捏造犯罪事实,也包括在发生了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捏造“犯罪人”,还包括将不构成犯罪的事实夸大为犯罪事实,其共同点是违背客观真实捏造虚假犯罪事实。行为人虽然具有诬告陷害的故意,但所告发的事实偶然符合客观事实的,不成立诬告陷害罪。利用流传的虚假事实作虚假告发的,也成立本罪。例如,明知他人私下散布的是虚假的犯罪事实,但故意向司法机关告发的,构成诬告陷害罪。但是,虚假告发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不成立诬告陷害罪。
  第
三,告发行为足以引起公安、司法机关刑事追究活动:从告发方式与告发内容两个方面进行判断。虽然不要求告发的内容具有详细情节与证据,但仅向司法机关声称“某人是罪犯”或者向110报警称“某地有人犯罪”的,并不成立诬告陷害罪。
  
(3)由于本罪的法益是公民的人身权利,故征得他人同意或者经他人请求而诬告他人犯罪的,阻却违法性,不成立诬告陷害罪。
  
二、主观构成要件
  
(1)责任形式为故意,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所告发的确实是虚假的犯罪事实。当行为人估计某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认识到所告发的犯罪事实仅具有可能性时而予以告发的,不认定为本罪。由于不处罚过失诬告行为,所以,错告或检举失实的,不成立犯罪。
  
(2)必须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意图);但不要求将该目的作为其行为的唯一目的或者主要目的,只要行为人存在该目的即可。“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不等同于意图使他人受刑罚处罚。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的诬告行为不可能使他人受刑罚处罚,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被刑事拘留、逮捕等,意图使他人成为犯罪嫌疑人而被立案侦查的,也应认定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什么是指离婚损害赔偿,构成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是指离婚损害赔偿,构成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
是指因夫妻一方因重大过错违法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所受到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予以物质赔偿的法律制度。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与责任主体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应当是婚姻关系中无过错的一方。而这里所指的无过错应当是相对与离婚损害赔偿而言,不能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存在一定的过错而否定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也有学者认为权利主体包括其他家庭成员,但笔者认为其他家庭成员基于遗弃、虐待等原因享有的赔偿请求权是不以婚姻或家庭关系为基础的,是于身份关系的。因此,其他家庭成员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并不同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其他家庭财产是不宜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的。
根据《婚姻法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应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只能是有过错配偶一方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将第三者列为赔偿责任人。
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特征
1.法定性。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可以请求赔偿的事由,均是法定的。
2.救济性。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救济的功能,这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功能,通过赔偿,使受害方的损失得到填补,受侵害的权益得到恢复和救济。
3.惩罚性。在破裂主义的离婚原则之下,离婚原因已不再制约离婚和影响离婚,离婚本身不再具有惩罚的功能。而通过责令婚姻侵权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使侵权者不仅未因其侵权行为获益,受到惩罚。
四、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
1.违法行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或婚姻契约对婚姻义务的要求,侵犯了另一方基于配偶身份所产生利益,违反夫妻的忠实义务,相互扶养义务的行为,即《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必须指出的是,该条采用了列举式规定,并没有做出兜底条款。因此,除该条规定的情形外均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如赌博、嫖娼等行为,或虽实施了前述的违法行为而尚未导致离婚的,都不属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违法行为。
2.损害结果。由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财产上的损失主要表现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被侵害人个人财产的减少。精神损害包括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两部分,主要可以表现为被侵害方失眠、易怒、狂暴、抑郁、痛苦、社会评价降低等。
3.违法行为同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损害结果是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两者间存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即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法定行为,必须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造成无过错配偶遭受精神损害的直接原因。
4.行为人主观过错。实施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必须是配偶一方或第三者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以配偶一方有过错为主观要件,而且该“过错”必须是导致离婚的过错。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件是指哪些
故意伤害罪是指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2. 客观要件: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 主体要件: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4. 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中雇员是否构成故意伤害
[律师回复] 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认定雇员是否构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方法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关于何为“过失”,何为“重大过失”,简言之,过失是对义务的违反,重大过失是对最低注意义务的违反。具体而言,过失是指非故意地造成行为人本应避免发生的损害,可区分为经意的过失和不经意的过失。重大过失是指违反普通人对损害发生的最低注意义务,意即损害之发生极易避免,一个普通人都能够注意到,如果连这种注意义务都未尽到,就构成重大过失。另外,从雇佣关系的特点及雇员致人损害责任承担的现代立法来看,雇主与雇员之间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雇员在受雇期间执行雇主指派的工作可视作雇主行为的延伸,雇主承担替代赔偿责任是基于风险和收益相一致原则,雇佣活动的收益归属雇主,相应的风险和责任也应由雇主承担,只有当雇员的行为超出了雇佣活动正常的风险时才追究雇员的责任,但即使在此种情形下也不免除雇主的责任。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56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虐待家庭成员一次构成故意伤害罪么
单一虐待家庭成员行为通常被视作虐待罪,但如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害,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司法实践中,对于一次性家庭暴力行为,更倾向于依据伤害程度判定法律责任。因此,单一虐待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需根据具体情况及伤害程度综合判断。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故意伤害罪构成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故意伤害罪构成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侵害健康权一般伤害是指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侵害健康权的常规赔偿包括下列项目 (1)医疗费 指医院对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挂号费、检查费等单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奖金,原则上应予以赔偿。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参照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照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护理人员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另外,受害人本身在治疗时虽然不需要专人护理,但受害人因治疗住院等原因,平时由他(她)操特的家务,不得不另找人照管,并付出一定的劳动报酬损失,也应由加害人赔偿。 (4)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侵权行为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人民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5)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合理费用计算,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凭据支付。 (6)住宿费 按照侵权行为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2.对侵害健康权一般伤害的精神抚慰金赔偿 受害人遭受精神痛苦,肉体痛苦,后果严重的,还可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人民可根据受害人精神损害程度、加害人的过错程度、具体的侵权情节、加害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与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酌定具体的精神抚慰金赔偿数额。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伤害成什么样构成故意伤害
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若致人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若致人轻微伤,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若是故意伤害给他人造成了轻伤以上损害的,那么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暴力犯罪辩护 > 故意伤害罪指哪些人员构成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