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有几个情况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可申请的实际情形包括:
1.对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或拘役,亦或是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状况,应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措施。这是因为在犯罪情节轻微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特定环境下,采用此种方法可能更为适宜。
2.当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于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但采取取保候审后却不会给社会带来危险性的情况时,也应考虑施行取保候审措施。举例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日常行为中表现优良且预见其并无再次犯罪的可能性,那么便符合该条件。
3.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只要确保其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即可。
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也应当考虑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适用于:1.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情节轻微者;2.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但无社会危险性者,如表现良好、无再犯可能;3.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期或哺乳期妇女,且不妨害社会;4.羁押期满案件未结者。
二、取保候审后会被公诉吗
在经过申请及批准后,当事人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机会。
然而,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案,是否需要提起公诉仍需等待办案机关对此进行深入调查以及详细审理才能确定结论。
若经证实确有违法行为且需负起刑事责任的,那么便会被提请至公诉阶段。
取保候审是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设定的一种刑事司法程序,旨在确保当事人不会规避司法制裁,逃避调查、起诉与审判,而针对当事人作出的强制性要求包括,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释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谅解书拿到能结案吗
请注意,被取保候审并不代表该事例必然会得到结案处理。收到对方的谅解书的确是一种令人欣慰的积极发展,然而它并不会直接促使事例得到了结。实际上,被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严格且合理的刑事强制手段,而事例的调查、检控或者审判过程仍将持续不断地推进步伐。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来说,谅解书在量刑环节上可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有利影响,有可能导致他们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但是这绝非事例得以结案的唯一决定性因素。最后,事例能否顺利结案,还需要考虑到诸多复杂的因素,如事例的事实是否清晰明确、证据是否充足有力、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无误等等。司法机构将会全面评估整个事例的实际情况,依法做出最适宜且正确的处理决策。只有当事例的事实清楚明确、证据确凿有力,并且符合所有法定的结案条件,才有可能正式完成结案工作;否则的话,相关事例还将依照既定的法定诉讼程序继续有序推进。
取保候审适用于:1.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情节轻微者;2.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但无社会危险性者,如表现良好、无再犯可能;3.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期或哺乳期妇女,且不妨害社会;4.羁押期满案件未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