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并非最终的判决结果,其实际上是一项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时长不得超过三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一到四天。而对于那些流动性强、屡次犯罪或参与团伙作案的重要嫌犯,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长达30天之久。
然而,必须明确的是,即使被执行了刑事拘留,如果警方认为有必要向法院申请逮捕令,也必须在拘留期结束前三日内提交相应申请并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特殊情况下,这一审核时限可能会被延长一到四天。人民检察院须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后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为刑事司法强制手段,非最终判决。一般不超三日,特殊可延一至四日;对重犯、团伙作案者可延至30日。拘留期内,警方需必要时三日前申请逮捕令,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是否批捕,特殊可延一至四日。
二、刑事拘留5天能保释出来吗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被称为“取保候审”的保释制度,系指侦查、起诉及审判等司法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对于那些已经被刑事追诉但尚未被正式拘禁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依法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按时出庭受审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刑事拘留5天到期怎么办
刑罚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设定为三十七日,然而,当五日的期限届满时,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性。首先,如果公安机关判定所收集的证据尚不充分,他们将不得不解除对当事人的刑事拘留,并将其释放。其次,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仍需进一步进行调查工作,他们可能会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例如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方式。其中,取保候审是指要求犯罪嫌疑人为其行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能够及时地回应警方询问;而监视居住则意味着在指定范围内自由活动并且要遵守相关规定。在这段期间,被拘留者的家属以及律师应当紧密关注事件发展动态,以保护被拘留者的法定利益。
刑事拘留为刑事司法强制手段,非最终判决。一般不超三日,特殊可延一至四日;对重犯、团伙作案者可延至30日。拘留期内,警方需必要时三日前申请逮捕令,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是否批捕,特殊可延一至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