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要理由有哪些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意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减轻其在关押期间面临的不良处境与心理压力。申请此项法律程序之主要依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的附加刑;
其次,若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并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
再次,倘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避免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即将终止,但相关案件尚未依法办结,亦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值得强调的是,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权力机构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体状况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权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保障人权的重要制度,旨在减轻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压力。申请依据包括:可能被轻判、无社会危险性、患病、怀孕哺乳及羁押期满未结案。批准与否由权力机构综合案情、个人情况评估决定。
二、取保候审到期后怎么办
当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时,公安机关将依据实际情况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强制措施做出变更,或是予以解除。
根据现行法规,取保候审期行将结束之际,实施机关须在15日之前向决定机关提交书面通告,待决定机关作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策后,再于期限临近之时,以书面形式向实施机关进行通报。
取保候审,是指司法部门要求涉案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签发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调查或妨碍办案过程,同时能够随时应讯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此举主要应用于那些犯罪情节轻微,无需拘禁或逮捕,但是必须对其自由活动加以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至于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能超出12个月。
在整个取保候审期间内,无论何时何地,案件的侦查、起诉与审判都不能受到影响。
如发现不应追究犯罪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经达到的,则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程序。
解除取保候审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取保候审之人以及有关单位。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流程结束时,可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已缴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还须遵循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地区县;
2、如果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络方式有所变化,应在24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汇报;
3、接到传唤时立刻赴案受审;
4、不得以任何手段干扰证人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是不是一定要请律师去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申请取保候审并不一定需要聘请律师作为协助者。取保候审,又称“保释”,是一种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手段之一。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之中,甚至包括辩护人在内都人具备向相应法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的资格。对于那些诉讼环境相对简单且当事人或其亲属对相关法律程序和要求有充分理解的事例来说,自行申请取保候审也是完全可行的。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律师所拥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将发挥重要作用。律师不仅熟知法律法规,而且深谙司法实践中的各种操作细则,因此他们能更为高效地准备申请材料,清晰地阐述取保候审的理由,从而提高申请成功的概率。总的来说,是否需要聘请律师来协助申请取保候审,主要取决于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自身的需求与能力。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保障人权的重要制度,旨在减轻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压力。申请依据包括:可能被轻判、无社会危险性、患病、怀孕哺乳及羁押期满未结案。批准与否由权力机构综合案情、个人情况评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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