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并不存在所谓绝对有保障性的取保候审制度。取保候审的成败取决于多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其中主要涉及到罪行的严重程度、情节的恶劣与否、潜藏的社会危害性状况、可能会面临的刑法判决等等因素。一般而言,倘若涉嫌的犯罪行为比较轻微,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并处以独立的附加刑;或者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的威胁;
再者,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的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也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因为这样做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潜在的威胁。
然而,如果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严重,或者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比如可能会逃逸、串供、销毁证据等,那么取保候审的申请很可能会遭到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非绝对保障,受罪行轻重、情节、社会危害性及刑罚预期等多因素影响。轻罪、无潜在威胁、重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或可获准。但重罪、高危害性者如可能逃逸、串供,取保候审常遭拒。
二、取保候审可以不交保证金吗
取保候审并不是强制要求缴纳保证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来确保他们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在整个取保候审期内,只要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到期后保证金将如数退还;
反之,若有违规行为,则可能面临保证金被没收的后果。
保证金应支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账户。
同时,保证人须无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牵连,且具备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刑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啥样的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措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对于其适用的标准和边界,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进行分析和解读:首先,嫌疑人或被告涉嫌对其判处管制、拘役或可能独自适用附加刑之罪;其次,若嫌疑人或被告有望被判以有期徒刑以上之重罪,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第三,如果嫌疑人或被告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母亲,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只要这种方式不会给社会带来潜在的危害;最后,当羁押期限已满,而事例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也可以考虑使用取保候审的手段。在决定是否实行取保候审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保证人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例如与事例本身没有任何关联,并且具有足够的能力来履行保证义务等等。至于保证金的金额,则应由决定机关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面临被撤销取保候审的后果。
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非绝对保障,受罪行轻重、情节、社会危害性及刑罚预期等多因素影响。轻罪、无潜在威胁、重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或可获准。但重罪、高危害性者如可能逃逸、串供,取保候审常遭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