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能不能收监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很可能会面临着被收监的风险。具体而言,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其本人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却未能在二十四个小时内通知执行机关;亦或在接到传唤时未能按时到案等等情况,都有可能导致他们的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进而转变为更为严厉的逮捕措施,最终被收押至监狱中。除此之外,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新的犯罪行为或者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同样有可能导致他们遭到收监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或被告人违规如擅离居住地、信息变更未报、拒不到案等,或发现新犯罪、不再追责情形,均可能撤销取保,转为逮捕并收监。违规与再犯罪均构成收监风险。
二、取保候审要怎样结案?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是针对被拘役者实施预防性的限制自由,并非代表整个案件已经完成了审理过程。
最终判定是否属于罪犯,则必须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裁决。
在经过取保候审之后,案件仍未完结,需要将相关文件移交到检察院继续进行审查起诉。
如若罪名成立,便将被送至法院进行正式的法庭审判,而审理之后,法院通常不会等待过长时间,便会适时地做出判决书。
法院会依据在法庭上所呈现出的证据和事实,依法作出相应的判罚。
在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期间内,无论是对涉嫌罪行的调查、起诉还是审理,都不得无故中断。
如果发觉不应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或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即将届满时,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状态。
关于解除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的事宜,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被执行等人以及相关单位。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有权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人员主要涵盖以下几类人群:
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士、直系亲属以及聘请的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标准最新规定有哪些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制度是一项重要且常见的刑事强制措施。它所涵盖的申请条件及审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自适用某种附加刑罚;其次,如果犯罪行为构成判处短期有期徒刑(超过六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监禁的罪名,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的威胁与危害;第三,对于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只要这种方式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的风险;最后,当事例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事例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也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决定是否能够进行取保候审时,必须全面考虑到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状况等多重因素。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等地。
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或被告人违规如擅离居住地、信息变更未报、拒不到案等,或发现新犯罪、不再追责情形,均可能撤销取保,转为逮捕并收监。违规与再犯罪均构成收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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