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需要告知亲属吗
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掌握犯罪证据并依法对待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应当于拘留执行完毕的二十四个小时内,及时通知相应被告人家属该事件及其进展情况。
然而,若出现难以通知或涉嫌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等犯罪行为且依据现有的证据和事实需要进行侦查时,则不得向被告人家属透露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证据确凿并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后,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拘留事项及进展。但如遇通知困难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等重大犯罪,且需深入侦查时,为保护侦查工作,可不对家属透露相关信息。
二、刑事拘留期间能否会见律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辩护律师有权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进行面谈和通信交流。
此外,其他辩护人若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授权允许,亦可享有此项权利。
在这一前提下,合法辩护律师持有所需证件,包括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的有效证明以及委托人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向看守所提交申请并请求公开会见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或被告时,看守所应尽快处理这些请求,给予适当的排期和安排。
会见之前,辩护律师必须做好专业准备工作,对自身携带的相关文件予以核实,确保完整无误;
同时,针对案件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以适当方式引导当事人提供确凿证据;
最后,关注及评估当事人的情绪状况是否适合进行这次会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九条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
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其他辩护人请求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
律师和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必须在看守所里会见人犯。看守所应当给予方便,并进行戒护,保证安全。会见结束后,应当将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干警收监。
三、刑事拘留后律师在哪个阶段可以介入案件调查
在刑事事件中,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机关首次进行询问或被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的那一刻起,便有权委托律师介入。在此阶段,律师有资格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如向侦查部门了解卷宗所涉的具体罪名以及相关细节,发表专业意见,代为申诉、控诉,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等。律师的适时参与能够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有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与公正性。越早让律师介入事件,就越有利于为整个事件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证据确凿并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后,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拘留事项及进展。但如遇通知困难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等重大犯罪,且需深入侦查时,为保护侦查工作,可不对家属透露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