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继续执行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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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治安拘留延长意味着案件还在调查中,涉案人得配合调查,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通常是因为案情复杂,需要更多时间取证。公安机关必须依法执行,绝对不能超期拘留。涉案者和亲属可以找律师帮忙,这样就能得到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刑事拘留后继续执行怎么办

一、刑事拘留后继续执行怎么办

在受治安拘留之后,若有关部门决定持续执行这一措施,这便通常暗示着此案的调查与处置仍在进行当中。在此情形之下,涉案人员有必要全力协助相关机构开展工作,同时也应对自己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重视。从一般的角度来看,调查机关决定延长治安拘留的期限,往往是由于此案存在相当复杂的因素,需要更充裕的时间去搜集证据、理清案情。

然而,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措施之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规定,不得进行违法或者不当的超期拘留行为。对于涉案者及其亲属而言,他们有权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为此类人士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代理申诉、控告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治安拘留若延长,意味着案件调查持续。涉案人应配合调查,保障自身权益。延期多因案情复杂,需更多时间取证。公安机关须依法执行,杜绝超期拘留。涉案者及亲属可寻律师援助,获法律全方位支持。

二、刑事拘留拘留一般多少天放人

在处理刑事案件时,我方会尽力保持公正严明,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我们最多只能将当事人先行拘留三十七天,如若在此期间内,检察院未能给予批准逮捕意见,我方会依照司法程序,即刻释放当事人。

通常,我们会在拘留行为发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请求检察院给予批捕判决。

然而,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我们有权将提请审核批捕的期限适当延长一到四个工作日,但最长也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我们同样会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延长提请审批的期限至三十个工作日。

紧接着,我们会针对那些公安机关已经拘留的人士,如果我们认为需要采取逮捕措施,那么在拘留行为发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起,我们将立即提交书面申请给人民检察院,由其进行审查批准。

同样的,如果出现了特别情况,我们向您们(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审查批准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一到四个工作日,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而对于那些犯罪性质严重,且为多次作案或集合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我们的审查批捕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最后,我们希望告知您们(人民检察院)的是,在接到公安机关向我院提出的批捕申请书后,我会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我方不予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将依法在收到我方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将实际执行情况迅速反馈给我方和您们。

同时,对于这些需继续调查取证的案件,如果其仍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我会依法对涉案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拘留多久会被判刑

拘役仅仅作为一种处以自由限制的强制手段,而非确定犯罪及量刑的必经过程。通常情况下,拘役的最长执法期限为三十七日。然而,从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判决结果得到确认的时间区间则不具有固定的准则。具体而言,事件的繁琐性、证据搜集的难度以及其他相关因素都将对这一过程产生影响。对于较为简单的事件,可能在数个月之内便能完成定罪和量刑的工作;而对于复杂的事件,可能需要耗费长达一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在拘役期间,公安部门将会展开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待调查工作结束之后,如果认定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足,那么公安部门将会把事件提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经过检察机关的严格审查,若认为有必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他们将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随后由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治安拘留若延长,意味着案件调查持续。涉案人应配合调查,保障自身权益。延期多因案情复杂,需更多时间取证。公安机关须依法执行,杜绝超期拘留。涉案者及亲属可寻律师援助,获法律全方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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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被强制执行拘留15天之后,应该会被立即释放。因为同一个违法措施只能采取同一次的行政拘留措施,但若是当时还有其他的违法措施,那就可以继续强制拘留。也可以联系自己的家人和朋友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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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暂缓执行违反什么条件会继续执行?
暂缓执行的行政拘留如果违反下述条件就继续执行:1、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2、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3、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4、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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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的执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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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拘留的手续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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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期满了会不会再继续拘留
不会。行政拘留期满放人的,拘留所应该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被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拘留所执行。对于拘留期满的被拘留人,拘留所应该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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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申请强制执行拘留可以连续拘留30天吗
[律师回复] 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应该如实履行判决。如果被告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强制执行没有钱怎么办会拘留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人民可中止执行,等到恢复执行能力后再行执行。如果有恶意转移财产或者阻碍执行的违法行为,才予以拘留。司法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内。
实践中,并不担心被执行人声称“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而最担心的是被执行人就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执行。
也就是说,判决后,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判决的,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况严重的还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只能延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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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判决后,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判决的,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况严重的还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只能延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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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应该如实履行判决。如果被告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强制执行没有钱怎么办会拘留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人民可中止执行,等到恢复执行能力后再行执行。如果有恶意转移财产或者阻碍执行的违法行为,才予以拘留。司法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内。 实践中,并不担心被执行人声称“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而最担心的是被执行人就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执行。 也就是说,判决后,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判决的,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况严重的还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只能延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拘留的行政程序和执行的手续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执行之前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执行中,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罚执行的处理: 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执行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执行决定; 2、依法不予处罚执行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执行决定; 3、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执行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执行的时候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一)公安机关进行处罚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持证); (二)进行处罚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三)进行处罚执行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羁押,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四)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进行处罚执行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五)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进行处罚执行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进行处罚执行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六)公安机关在异地进行处罚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执行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行政拘留处罚执行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二)第一百零三条,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人,由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执行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一般警察对违法或犯罪嫌疑人以传唤的方式可以带回相对应的部门进行留置二十四小时处理,经上级批准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但这是留置,不属于处罚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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