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对于劳动仲裁裁决持有异议,那么在发起诉讼时所提出的请求往往囊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请求法院对仲裁裁决中所认定的事实以及适用的法律进行重新审查及修正;
其次,依据您所主张的事实以及法律规定,请求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承担更为严重的责任,例如支付更高额的赔偿金、补发更多的工资等;
最后,针对仲裁过程中未曾涉及到,然而您却认为与劳动争议密切相关的事宜,向法院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您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诉讼请求通常包括:一是要求法院重新审视和纠正仲裁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是根据您的主张,要求判决用人单位承担更重责任,如增加赔偿金、补发工资等;三是提出仲裁未涉及但与争议相关的事宜。
二、不服劳动仲裁起诉期限是否可以中断?
1.当然可以,当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仲裁时效会被终止并重新启动:
首先是当一方当事人向对方主动提出权利主张;
其次如果当事人选择通过相关部门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当对方当事人就自身责任问题自愿承诺履行协议义务时。
总之,从以上任一原因导致的事件发生之时起,仲裁时效期间就将按照新约定开始重新计算。
然而,如果遇到由于无法抵抗的外力或其他合法合理的特殊原因造成的阻碍,致使当事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仲裁,那么这种情况下,仲裁时效会处于暂时停止的状态。
2.对于因劳动争议引发的纠纷,若其中一方当事人对仲裁结果持有异议,那么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有权利在接下来的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反之,如果在法定期限内,一方当事人既没有起诉也没有实际履行仲裁裁决中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颁发的强制性执行令,以督促其执行裁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时效规定是多少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规制度,对于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持有异议并上诉至法院的时间限制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时起十五日之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若超过此期限仍未进行诉讼,则裁决书将正式生效。而对于用人单位对于劳动仲裁裁决持有异议并欲向法院提出申诉的情况下,其上诉期限为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撤销裁决申请。请广大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务必注意,该期限属于固定时效且并不适用于中止、中断以及延长等法规条款。建议当事人应当在法定年限内积极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以此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诉讼请求通常包括:一是要求法院重新审视和纠正仲裁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是根据您的主张,要求判决用人单位承担更重责任,如增加赔偿金、补发工资等;三是提出仲裁未涉及但与争议相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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