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达成和解并订立了相关协议以后,若于此后的某个时间节点上,一方当事人察觉到另一方在提到离婚时存在掩盖、隐匿、倒戈、灭失全部或部分夫妻共有的财产之行为,甚至有故意编造虚假债权的意图,以图剥夺另一方在财产分配中所应享有的权益,则该当事人可在其察觉此事的次日起的三年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请求重新对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进行分配。
然而,倘若仅仅是对离婚协议的内容产生了怀疑或者异议,那么在通常情况下,其应当在离婚案件结束之后的一年内,向审判法院提出相应的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若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或编造债务,企图侵犯你的财产权益,你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共有财产。若仅对离婚协议有异议,应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二、协议离婚后能变更子女抚养权吗
在签署了离婚协议并将子女抚养权分配之后,依然具有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更改权限。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如若发现与其共同负责子女养育的另一方便患有严重的身体疾病、或在事故中导致重伤而无法继续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
或者,另一方当事人未能尽到其应有的抚养义务、甚至有虐待儿童的恶劣行为时,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请求应当得到我国法律的认可和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协议离婚后房产还在按揭要怎处理
在经过协议离婚后,如果涉及到依然处在按揭状态下的房地产,通常有下列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首先是双方通过沟通和讨论来达成共识,可以决定将该房产划拨给其中一方作为所有权的拥有者,同时由这一方负责继续承担剩余的贷款责任,并且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其次,也可以选择将该房产予以出售,然后将售房所得的资金按照先前签订的协议进行合理的分配;最后,还可以选择让双方继续共同持有该房产,并共同承担剩余的贷款责任。然而,在执行这些处理方案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必须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例如变更房地产登记以及贷款人等事项;第二,必须要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防止未来可能出现的纷争;第三,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证所签署的协议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具体的处理方式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充分的协商和确定。
若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或编造债务,企图侵犯你的财产权益,你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共有财产。若仅对离婚协议有异议,应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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