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几年内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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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协议登记后即生效,不存在长期有效的说法。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对离婚及相关事项的明确约定,只要不违法,源自双方真实意愿,登记后即具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几年内有效

一、离婚协议书几年内有效

在经过有关手续完成离婚登记之后,离婚协议书将具备长期有效性。此处所述的“长期”,意指离婚协议中的各项约定在经过如上程序之后,无论期限为多长时间,均可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书乃夫妇二人在经过充分商议和考虑之后,自愿对离婚以及相关事项做出的明确约定。只要该约定源于二位真人真意之表达,同时又未触犯任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在完成离婚登记手续之后,便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准备几份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际,离婚协议书拟定之时须预留出三份原件。其中男女双方每人各自持有一份,而民政部门亦需留存一份作为备案记录。

若夫妻二人共同选择自愿离婚,则必须签署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且需由本人亲临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在此前提下,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两位当事人自愿离婚之意愿,及针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以及债务清偿事宜达成共识之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截止日期起的三十天内,如有任意一方不愿意解除婚姻关系的,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期限过后的三十日之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再次提出离婚证书发放申请;倘若双方未能按期提出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撤销先前的离婚登记申请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刑事拘留37天不放人是不是就要判刑百科

何为“刑事拘留37日不释放者并未必都面临着刑事判决”?这是因为,刑事拘留作为一种极为重要的刑事强制性措施,主要目的在于依法限制涉嫌犯罪人员的人身自由权。当犯罪嫌疑人身陷其中时,公安机关将在此期间全力展开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以便确认其是否存在足够充分、无可辩驳的罪证。若在这个过程中,公安机关搜集到的证据确凿无误,那么他们便会将此案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实质性的审查与起诉。而检察院则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事例的实际情况,对该案是否具备提起公诉的条件进行严谨的判断。一旦检察院决定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就会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公正的审理,并根据法律规定及事例的具体事实,对被告人作出相应的刑事处罚裁决。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刑事拘留37日不释放仅仅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一个阶段性成果,它并不必然预示着最终的刑事判决结果。而真正决定被告人命运的,还是要看事例的真实情况以及法律的具体规定。

在经过有关手续完成离婚登记之后,离婚协议书将具备长期有效性。此处所述的“长期”,意指离婚协议中的各项约定在经过如上程序之后,无论期限为多长时间,均可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书为夫妇自愿对于离婚及相关事项的明确约定,源自双方真实意愿而且不违法,登记后即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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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协议需双方签字生效。无需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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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的效力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双方可以自愿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还是共同所有,这种财产约定在法律上被称为“婚内财产协议”。 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如果发生争议时,一旦被认定为赠与会因为没有实际交付而变得可撤销,只有在最后认定为是夫妻财产约定时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实践中此类约定经常发生争议,多数都被认定为是赠与。 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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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内容有效吗,离婚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有些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离婚之后对自己签署的离婚协议又反悔了,想获得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时候该怎么办
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所以,如果离婚后对离婚协议书反悔的,可以在一年之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当然,如果不能提供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证据,也是不会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不代表对对离婚的决定也可以反悔,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提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婚内出轨净身出户协议书有效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协议是一种合同行为,当事人之间(包括夫妻,兄弟,或其它关系人)依法建立,体现了当事人直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法规与社会公称良俗而成就的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比如夫妻间财产的处理,子女的抚养,夫妻间责任义务的分担等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涉及到夫妻关系的解除与变更须按婚姻法的规定进行登记,用协议解除婚姻关系是无效协议。
协议应符合《合同法》下列条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协议需双方签字生效。无需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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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效的婚内协议书怎么写?
婚内协议书双方可以将在婚内生育室之中约定好共同财产的归属和婚前财产的归属之后,在明确做出针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以及双方如果进行离婚之后损害赔偿的相关约定是多少,双方如果签字同意之后即可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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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婚内财产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内财产协议有效吗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婚内财产协议的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中,会有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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