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和缓刑这两种制度之间并不存在直接且必然的关联性。
前者系一种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强制性措施;
后者则为一种刑罚执行的方式。
是否能够适用缓刑,主要取决于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结果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过表现等多方面的因素。
通常情况下,若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有明显的悔过表现,并且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同时宣告缓刑也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那么便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与缓刑无直接关联。 前者为强制措施,后者为刑罚执行方式。 缓刑适用取决于罪行性质、情节、危害、认罪态度及悔过表现等。 轻微犯罪、明显悔过、无再犯风险且对社区无重大负面影响的,可能获缓刑判决。
二、取保候审不用坐牢吗
1、取保候审仅为众多强制手段之一,而坐监服役则属于刑罚范畴,故取保候审的决定与需否入狱服刑之间并未产生必然关联。
2、取保候审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并非刑罚处罚,在此状况下并不意味着将来必定不能被判处实际刑期、或者无需接受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具体惩罚。
3、量刑标准并不仅仅取决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法院对于被告人所作出的判决结果,包括裁定有罪或者无罪、犯罪行为轻重程度、以及是否应当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等等。
然而,即使在取保候审期间,还存在一些适用前提,一般来说,性质较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才有可能被批准采取这一措施。
因而,即使取得了取保候审令,也未必会导致后续需要坐牢,但仍存在这样的风险和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公安还会羁押吗
取保候审系一项严格的刑事法律措施,在此期间,公安执法部门通常会尽最大程度避免对被控告者进行拘留关押。然而,若不幸遭遇如下情况,公安部门极有可能采取变更强制措施并将被控告者恢复拘禁状态:例如,被告方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构许可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乡村;妨碍证人提供证言;销毁、篡改证据材料或者与其他被告人相互串通等行为。此外,公安部门若发现新的证据证实被告方的罪行严重,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已无法有效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安全时,也会考虑改变强制措施。总而言之,取保候审并非事件审理的终点,被告方仍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与缓刑无直接关联。 前者为强制措施,后者为刑罚执行方式。 缓刑适用取决于罪行性质、情节、危害、认罪态度及悔过表现等。 轻微犯罪、明显悔过、无再犯风险且对社区无重大负面影响的,可能获缓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