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的期限有哪些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调查取证阶段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这种措施适用于当前犯罪行为正在发生或疑似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身上。
一般来说,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至四日。
对于那些流动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严重犯罪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能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调查取证阶段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这种措施适用于当前犯罪行为正在发生或疑似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身上。 一般来说,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至四日。 对于那些流动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严重犯罪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能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二、刑事拘留几天可以取保候审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之一者为:
制定拘役或管制刑附加刑之罪名者;
2、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或是基于患有严重疾病、丧失自主生活能力,亦或是妊娠期或者哺乳期等特殊情况并考虑到不至于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时,应当施行取保候审程序;
3、在羁押期限已经期满、而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期间,因司法需求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若决定采用保证金作为担保方式,则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相对地,若以提供保证人的方式替代保证金,则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刑事拘留几天能办取保候审
在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刑事拘留之后,涉案人员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则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总体上而言,申请取保候审并无明确的截止日期,但尽早提出申请无疑更为有利。通常情况下,满足以下条件的涉案人员有望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取保候审申请都会得到批准,具体结果还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涉案人员及其亲属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期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调查取证阶段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这种措施适用于当前犯罪行为正在发生或疑似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身上。 一般来说,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至四日。 对于那些流动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严重犯罪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能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