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刑事拘留案件撤销之后,能否获得相应的赔偿,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
通常而言,若刑事拘留的实施乃是基于不正确的事实以及法律依据,并且被拘留者本身并未涉及任何犯罪行为,那么该名被拘留者便有权利向国家申请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在面临刑事拘留案件撤销之后,能否获得相应的赔偿,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 通常而言,若刑事拘留的实施乃是基于不正确的事实以及法律依据,并且被拘留者本身并未涉及任何犯罪行为,那么该名被拘留者便有权利向国家申请赔偿。
二、刑事拘留多少天能保释
在刑事拘留期间的任意时间点,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通常情况下,越早提出申请则越有利于案件的处理;
其次,当事人需向司法机关提交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由司法机关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若经审查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便可予以批准;
然而,取保候审的期限过长,可能会影响到公安机关的办案效率,甚至可能导致候而不审的现象发生,同时也会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带来沉重的心理压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律师会见有时间规定吗
在刑事拘留期间,律师对于依法会见被羁押之人的时间规定有详细说明。通常而言,当律师援引相关法规提出会见要求时,看守所在接收到请求之后,应在严格遵守时间限制的基础上即刻进行会面的安排,最晚也不应超过四十八个小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事件,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若要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方可进行。在律师与在押犯罪嫌疑人会面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监听行为,亦不得派遣人员在场监督。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充分、真实地向律师阐述事件的具体情况,同时也保证了律师能够为他们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援助。
在面临刑事拘留案件撤销之后,能否获得相应的赔偿,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 通常而言,若刑事拘留的实施乃是基于不正确的事实以及法律依据,并且被拘留者本身并未涉及任何犯罪行为,那么该名被拘留者便有权利向国家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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