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否立即宣布立案审查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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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不意味着已经开始立案审查。它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直接受理案件时,遇到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基于一定证据,但这并不代表已经完成立案审查。立案审查需要更全面深入地评估证据和犯罪事实。
刑事拘留是否立即宣布立案审查

一、刑事拘留是否立即宣布立案审查

刑事拘留这一行为并未立刻代表着已经开始立案审查。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遭遇法定的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在实际操作中,刑事拘留往往是在已有一定证据显示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及犯罪的前提下采取的行动,然而这并不等同于已经顺利完成了立案审查程序。

立案审查需要对案件的证据、犯罪事实等方面进行更为全面且深入的审查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并不等于已开始立案审查。 它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直接受理案件中,遇到紧急情况时,暂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自由的强制措施。 通常基于一定证据,但并非完成立案审查。 立案审查需更全面深入地评估证据和犯罪事实。

二、刑事拘留15天取保候审就等于立案了吗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如果嫌犯和被告被政府司法部门批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那么也就意味着相关的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都已经针对该案件完成了立案程序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的严格法规,所谓的“取保候审”实际上意为侦查机构命令犯罪嫌疑人需向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再由侦查人员开具保证书,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侦察工作或者对侦查活动造成干扰,同时需要随时待命,方便传唤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刑事拘留后被释放了怎么办

在经过刑事拘留之后得以释放的情况有多种多样。当被判定无罪时,当事人人身权利并没有遭受任何实质性的损害;此时,相关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协助其恢复社会声誉和形象。然而,若因为证据不足无法进行起诉,亦即在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之情况下被释放出来的话,那么在日后出现新证据的情况下,仍有可能面临再度被追究责任的情形。因此,被释放之后,理应尽快将扣押的财产领回。此外,强烈建议当事人妥善保存与该案有关的所有资料,其中包括释放证明等文件。倘若当事人认为自己在拘留期间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国家提出赔偿请求。总而言之,在被释放之后,当事人需要密切关注事例的进展情况;如有必要,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获得更为详尽且精准的法律援助。

刑事拘留并不等于已开始立案审查。 它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直接受理案件中,遇到紧急情况时,暂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自由的强制措施。 通常基于一定证据,但并非完成立案审查。 立案审查需更全面深入地评估证据和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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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是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对于该条的适用,要把握一点:侦查的期限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开始计算,而不是“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开始计算。羁押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从收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之日起到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止。因此,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但在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不能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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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被拘留人提出举报、控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拘留所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机关,不得检查或者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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