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的担保人所承担责任的次数分配,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其主要意图在于既能够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有序推进,又能尽可能全面地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在此类情况下,只要担保人满足法律所设定的各项要求及条件,诸如具备充分履行担保义务所需的经济实力、稳定的基本居所和收入来源、享有政治权利以及人身自由权未遭受任何形式的限制等等,便可为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关于取保候审的担保人责任,法律无明确规定。 担保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具备经济实力、稳定居所和收入,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不受限。 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可为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提供担保,确保刑事诉讼有序进行,同时保护当事人权益。
二、取保候审应如何申请
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方面须知如下: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人均有资格提出申请取保候审。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应采取书面文书的方式进行申请预约;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接到取保候审的相关申请后,应在七日内给出是否批准的答复;
此外,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最后,需注意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事宜的取保候审有效期最迟不能超过十二个月,以上即为取保候审的全部流程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应该谁办理
取得保释等待审判的手续审批,主要有以下几个参与者:已经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或辩护律师。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会向作出决定的机构提交保释申请。而在犯罪嫌疑人、被告被拘留或逮捕期间,辩护律师同样具有为其申请保释的权利。负责做出决定的机构通常是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中,公安部门在事例的调查阶段负责决定是否批准保释;人民检察院则在事例的审查起诉阶段进行决策;最后,法院在事例的审判阶段做出最终决定。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提交保释申请需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例如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同时,也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采取保释措施并不会导致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等等。
关于取保候审的担保人责任,法律无明确规定。 担保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具备经济实力、稳定居所和收入,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不受限。 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可为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提供担保,确保刑事诉讼有序进行,同时保护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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