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并不能等同于立案程序的启动。
当公安机关面临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时,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状况,便可以率先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其正筹划实施犯罪行为,已经开始着手准备,亦或是实施犯罪后即刻被发现;
受害者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控该人为罪犯;
犯罪行为发生之后,涉案人员试图以自杀、潜逃或在逃的方式逃避法律制裁;
存在销毁、篡改关键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居住地址以及确切身份信息;
在执行拘留之后的最长30天之内,公安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正式立案。
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则应在拘留期限结束前的3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1至4个自然日。
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30个自然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非立案启动,公安遇现行犯或重嫌,若其策划、实施犯罪、被指认、物证确凿、企图逃避、证据遭破坏风险、身份不明、重大犯罪嫌疑,可先拘。 拘后30日内定是否立案。 需逮捕则在拘末3日前提请检察院审,可延1-4日,重大嫌疑最长延至30日。
二、刑事拘留判刑从哪天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自实施之日起算,而该日期并不包含在拘留期限之内,因此自次日0点起才正式开始计算。
此外,拘留的时限以小时、天数以及月份进行计量。
值得注意的是,拘留期限的起始时刻与日期并未计入拘留期限之内。
当然,我们这里所指的法定拘留期限并未涵盖路途中的所用时间。
若在期满之前,关于上诉的相关文书便已交予邮局发送,那么这一行为将不会被视为逾期。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临时性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适用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身上。
对于这类人员的拘留期限通常为三日,但可依法延长至七日;
若存在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等情况之一者,则拘留期限可依法延长至三十日。
若公安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超期羁押的情况,那么超出期限的部分无疑应予以赔偿。
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则应在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
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且期限届满仍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刑事拘留多久可以找律师
自罪犯被实施刑事拘留之时起,其便有权利委托律师进行法律协助。在此刻,律师的介入对于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向司法侦查机构了解犯罪者所涉及的具体罪名以及案情的详细信息;为罪犯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以便他们能够正确理解自身的法律地位以及可以求助于何种救济途径;此外,还可以代表罪犯提起与此相关的申诉或控诉等合法维权要求。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性法律手段,通常法定时限不会超过三十七日以内。在此期间,律师如能及早介入,将能更有效地保护他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诉讼程序依法有序进行。及时寻求律师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将会对了解案情的进展状况产生积极作用,从而为之后可能需要展开的辩护工作做好充分且周全的准备。
刑事拘留非立案启动,公安遇现行犯或重嫌,若其策划、实施犯罪、被指认、物证确凿、企图逃避、证据遭破坏风险、身份不明、重大犯罪嫌疑,可先拘。 拘后30日内定是否立案。 需逮捕则在拘末3日前提请检察院审,可延1-4日,重大嫌疑最长延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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