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期间受到传唤时,被传唤者必须重视并遵守以下事项:首要的是,务必准时达到传唤指令中的指定场所,若无正当理由且未能及时履约,极有可能导致保证金遭受冻结甚至被依法撤销保障措施。
次之,在接受警方质询时应保持诚实,不得有任何隐瞒或编造行为。
再者,还需时刻铭记并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所有相关规定,例如未获得执行机关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区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期间,被传唤者须高度重视:一、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无故缺席或迟到或致保证金冻结乃至保障撤销。 二、质询时保持诚实,严禁隐瞒或虚构。 三、严格遵守取保候审各项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居住地,确保合规行为。
二、取保候审可以折抵刑期吗
保留候审期间无法直接折减刑期。
事实上,仅当犯罪嫌疑人在定罪量刑前遭受了刑事拘留或逮捕,待其最终获判有罪后,方能进行刑期的相应抵扣。
我国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指出,管制的刑罚期限自判决正式执行之日期起开始计算;
而在判决执行之前所经历的拘留或逮捕时间,均可视为已抵扣刑期的两倍。
此外,拘役的刑罚期限同样由判决之日起算;
在此之前的拘留或逮捕时间,则每度过一天即可作为一天刑期的缩减。
至于有期徒刑,其刑期也需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之前的拘留或逮捕时间,对应每一天都可作为一天刑期的减少。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在此需要明确,取保候审期间中的律师有能力成为诉讼代理人,但是这必须在符合法律和规定的前提下才能实现。首先,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自身必须拥有相关的执业资质以及授权范围。在取保候审阶段内,只要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建立起合法且有效的委托代理关系,并且在事例的诉讼程序中得到了相应的授权,那么他们便能够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与到事例之中。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的是,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出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此外,律师还应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材料,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建议和代理服务。
取保候审期间,被传唤者须高度重视:一、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无故缺席或迟到或致保证金冻结乃至保障撤销。 二、质询时保持诚实,严禁隐瞒或虚构。 三、严格遵守取保候审各项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居住地,确保合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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