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事人获准取保候审期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是拥有对其进行传唤的权利。
此种行为往往旨在深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核实相关证据资料,或者推进审判程序的正常进行。
于此同时,在取保候审期内,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个人信息的通畅,随时做好接受法院传唤的准备。
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循如下规则:首先,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准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的市区或县区;
其次,如若个人位置、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更改,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
再者,在接到传讯通知后,务必准时出庭;
此外,禁止通过任何途径对证人提供的证词进行干扰;
最后,严禁销毁、伪造证据,以及互相串通招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根据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在取保候审期间,法院有权传唤当事人,以深入了解案情、核实证据或推进审判。 当事人需遵守法律,保持信息通畅,并随时准备接受传唤。 具体规定包括: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地,如变更位置、工作或联系方式需在24小时内报告,接到传讯后应准时出庭,禁止干扰证人,以及禁止销毁、伪造证据和串供。
二、取保候审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在取保候审过程中,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便可以实施:
(2)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执行过程中,若通过获取担保似乎无法引发社会风险的;
(3)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处于怀孕期间或正在哺育自身新生儿的女性,上述人员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形成重大威胁的;
以及(4)当羁押期限已到期且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时,需要通过获取保释来继续办理此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具备什么条件是什么
在实际应用中,取保候审制度的实施条件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首先,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可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犯罪行为,这折射出该类型的犯罪行为性质较为轻微,其应受之刑罚预期也不会过于严重;其次,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事例,若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且不至于引发社会危害性,则可以依法适用此项制度。举例来说,假如犯罪嫌疑人在平时就具备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且没有再次触犯法律的潜在风险,那么便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第三,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只要这样做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即可;最后,当事例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事例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决定权通常由相关司法机构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状况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后作出。
根据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在取保候审期间,法院有权传唤当事人,以深入了解案情、核实证据或推进审判。 当事人需遵守法律,保持信息通畅,并随时准备接受传唤。 具体规定包括: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地,如变更位置、工作或联系方式需在24小时内报告,接到传讯后应准时出庭,禁止干扰证人,以及禁止销毁、伪造证据和串供。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