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不属于刑事责任范畴之内。
所谓取保候审,实则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法定特殊强制措施,具体定义为: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等司法机关认为涉案人员尚未有足够证据予以逮捕或者已经采取逮捕措施但因实际需要需变更强制处罚之时,为确保此类人员不会逃脱法律追责、保障司法工作的正常进行,会要求该涉案人员主动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向其颁发相关保证书,承诺如期出席所有庭审活动且随时接受传唤,以此来替代原本可能实施的羁押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非刑事责任,系刑事诉讼特殊措施。 当涉案者证据不足或需变更处罚时,为防其逃脱追责,保障司法进行,可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并承诺出席庭审、随时受传唤,以替代羁押。
二、取保候审还会被收监吗
依照现行法律条款之规定,关于取保候审解除之后是否应当进行收押,这需基于实际情形加以判断。
若行为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内严重违规,那么将不得不采取收监措施。
当被强制性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径时,警方有权命令其做出深刻反省并进行书面道歉,同时要求其重新缴纳保证金或寻找保证人提供担保;
另外,也可能采取监视居住等手段限制其活动范围,甚至视情节严重程度实施逮捕。
对于那些明确违反取保候审约定,需要进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公安机关可先期进行拘留,等待审判流程的正式启动。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又醉驾会怎样处罚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触犯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这无疑是对司法程序和秩序的严重挑衅。首先可以明确的是,酒后驾车本身已然构成了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将会面临法院的刑事惩处,包括拘役以及罚金。当被保释的人在这个期间内再犯新罪,司法部门通常会采取果断措施,取消其保释资格,并决定实施逮捕。关于量刑部分,为了让前科与新罪进行公正的合并审判,法院将结合各项罪名的本质、情节及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刑罚裁决结果。此外,如果前科中有从轻或减轻刑罚的情形存在,那在本次重新考量刑期时,这些因素可能无法再次发挥作用,反而可能导致司法部门选择更重的刑罚进行判决。总而言之,这种情况的后续发展往往会带来极为严肃、严重的法律后果。
取保候审非刑事责任,系刑事诉讼特殊措施。 当涉案者证据不足或需变更处罚时,为防其逃脱追责,保障司法进行,可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并承诺出席庭审、随时受传唤,以替代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