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依法逮捕之后,仍然具有成为取保候审人员的可能性。
逮捕作为一项相对较为严格的刑事强制措施,然而在特殊条件下,即便已经被逮捕,也依然存在将该强制措施转换为取保候审的合理空间。
例如,如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或生活难以自理,实施取保候审显然不会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又或者因案件情节产生变化,致使犯罪嫌疑人的监禁期限即将届满,而案件仍旧未能得到妥善处理,此时采用取保候审无疑更为合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捕后,仍有转为取保候审的可能。 逮捕虽为严厉刑事措施,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嫌疑人重病或生活不能自理、不危及公共安全,或案件即将到期但尚未解决时,可将逮捕转为取保候审,确保合理性和适宜性。
二、逮捕后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样的的
当犯罪嫌犯得到了检察官机构的批准逮捕后,若具备相关保障措施,便可正式申请取保候审。
而关于取保候审流程,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由本人、亲属或是聘请的律师向负责审理该案件的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办案机关会根据情况填写一份名为《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并交由所属县级或者市级公安局的负责人审批;
再者,为了确保嫌犯在等候审判期间不会逃跑、潜逃等行为,需要提供担保或者提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之后等待办案机关进行严格的审查;
最后,通过审核进一步完善后,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正式通知嫌犯及其家属关于相关的规定事项,以及须承担的法律责任,随后移交有关派出所来施行取保候审;
若需解除对其的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也应遵守相应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逮捕后取保候审怎么判刑
被捕后取保候审与实际判决裁量之间并不具备直接且必然的关联关系。一个高明与公正的裁决需要关注到的是多方面的因素,诸如犯罪行为的真实情况、其性质的恶劣程度、犯罪情节的严重与否以及涉案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等众多范畴。而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刑事司法实践上所采取的强制对策,并不单单意味着该刑事事例案情的终结,更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绝对没有罪责。在量刑法官做出最后的裁定时,他们将全盘考虑所有证据情况,除了犯罪的具体手法、引发的后果、以及犯罪者自身是否展现出自首立功的良好倾向、是否属于累犯等等各项因素。假如犯罪情节较为轻微,法院也许会给予相对较轻的刑罚,例如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缓刑等处罚方式;然而,倘若犯罪情节严重,那么仍然有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比如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等严厉惩罚。因此,我们必须明确认识到,取保候审并不是判决结果的唯一决定性因素。
被捕后,仍有转为取保候审的可能。 逮捕虽为严厉刑事措施,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嫌疑人重病或生活不能自理、不危及公共安全,或案件即将到期但尚未解决时,可将逮捕转为取保候审,确保合理性和适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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