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与非罪怎么界定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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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非法拘禁罪”是指通过强制手段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 判断该罪名时,要重点关注行为的本质、情节和后果。 一般来说,情节较轻、危害较小的,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例如,因为合法债务而短暂限制他人自由,没有施暴行为,并且及时释放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可能不构成犯罪。
非法拘禁罪与非罪怎么界定

一、非法拘禁罪与非罪怎么界定

“非法拘禁罪”乃指采用束缚、关押或其他强制性措施,公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之犯罪行为

在判断此种行为是否属于非法拘禁罪的过程中,重点关注的是拘禁行为的本质属性、情节以及损害后果。

普遍而言,若拘禁行为情节轻微、对他人侵害程度有限的,那么便不认定为犯罪

举例说明,基于合法债务考虑而短暂地妨害他人人身自由,同时并未采取任何暴力手段,如期思并使被拘禁者重获自由,且并未引发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或许并不构成犯罪。

然而,倘若拘禁时间较长、实施了暴力手段、导致被拘禁者身体受到伤害或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往往会被判定为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指用强制手段剥夺他人自由。 判断时关注行为本质、情节和后果。 情节轻微、侵害有限的,通常不认定为犯罪。 如基于合法债务短暂限制自由,未施暴、及时释放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不构成犯罪。

二、非法拘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非法拘禁罪的刑罚最新的裁定准则如下:

通常情况下,会对相关人员施加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对其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有涉及到暴力虐待或对受害人进行羞辱的情节出现,那么将会予以更严重的惩罚。

非法拘禁罪就是指以限制他人行动、将其关押、禁止自由活动等手段,明目张胆地剥夺他人物理上的自由权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非法拘禁罪认罪认罚怎么判

对于涉及到非法拘禁罪的认罪认罚量刑决策,将依据诸多综合性因素综合权衡判断。首先,需深入剖析犯罪行为的程度重量,这其中涵盖了拘禁时间的长短、实施手段的残忍程度以及是否对受害者造成了伤害或死亡等多方面因素。通常而言,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被告人能够积极配合认罪认罚程序,展现出深刻的悔过之意,那么在量刑阶段便可依法给予适当的从宽处理。例如,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然而,如若存在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则应予以从重处罚。而当犯罪情节严重至使他人受到重伤,量刑可能会上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导致他人死亡,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然而,最终的具体量刑结果,仍需由法官根据事例的全貌进行全面分析,并在法定的量刑范围内作出公正裁决。

“非法拘禁罪”指用强制手段剥夺他人自由。 判断时关注行为本质、情节和后果。 情节轻微、侵害有限的,通常不认定为犯罪。 如基于合法债务短暂限制自由,未施暴、及时释放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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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与非罪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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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与非法拘禁如何界定?
可以通过判断非法拘禁的时间,确定非法拘禁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根据规定,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一般会被认定为涉嫌犯了非法拘禁罪。此外,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也会被认定为涉嫌犯了非法拘禁罪。若是依旧不知道非法拘禁罪与非法拘禁如何界定,可以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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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乡政府在一次拆迁过程中,把一户居民全家带进公安局,并用专人看守直到拆迁后才放了出来,是非法拘禁罪吗,咨询一下律师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
[律师回复]
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
(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划清违法拘捕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如:一般的超时限报捕、批捕;未及时办理、出示拘留、逮捕证;未依法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未先办理延期手续而超期羁押人犯的等,都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因各种客观因素造成错拘、错捕的,也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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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与非罪怎么界定
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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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是什么的
[律师回复] 1、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实际上存在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两者都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而且,绑架罪在客观上也必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剥夺的方法与非法拘禁罪的方法没有质的区别,都可以是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非法拘禁罪也可以由绑架方法构成;两罪中将被害人绑架、劫持的空间特点也一样,既可以是就地不动,也可以是将被害人掳离原所在地。
2、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而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实践中,涉及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界限区分问题的主要是为索债而绑架、扣押人质的案件。本法第238条第3款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我们认为,对于索债而绑架、扣押人质的案件,处理时应注意,如本法颁行前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与本法冲突的,不应再参照适用,并应从这样几个方面注意区别3、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之界限:
(1)规定的“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指的是合法债务,为索取非法债务如赌博债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的,行为人确系出于索取合法债务的目的而实施绑架行为的,应以非法拘禁罪定性。但是,对于行为人与他人有债权债务关系而绑架、扣押人质的案件,也要认真考察行为人的真实意图,对行为人绑架、扣押人质而目的不在于索取债务的,对行为人仍要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2)为索取债务绑架他人后,向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索得债务后,又索取额外财物或以人质相挟提出其他不法要求的,行为人同时触犯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两个罪名。但应视此情况为想象竞合犯(实施一个索取财物行为,而财物中既有债务又有额外财物时)或吸收犯的形态,对行为人以绑架罪一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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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书上却说是不同的,我想咨询下律师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是什么?
[律师回复]
1、若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合法债务和非法债务)是区分犯罪行为属于非法拘禁罪还是绑架罪的一条标准,则在定性时
首先必须弄清的是债务是否存在,但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合法债权人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诉讼途径来主张其债权,而用不着以身试法、采取犯罪的手段来实现其债权;
其次,在民事诉讼中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合法债权人在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债权及确切数额的情况下,仍然要承担败诉的结果。若合法债权人不能证明合法债权的存在,则会面临承担绑架罪的刑事责任,至少十年有期徒刑,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再次,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的产生往往是秘密进行的,要证明该债务的存在和认定其数额将更加困难。从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按照以“债务”为标准区分两罪的规定必然带来一个后果:刑事法官们在审理这类刑事案件时,首当其冲的是要对民事纠纷进行审理,由于民事“举证不能”而导致刑事案件在定罪量刑上出现(至少十年和至多三年)的极大差异,这不仅可笑,简直近乎荒唐。
2、主观方面是否存在“索债”的目的是区分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的另一标准。法官们需要在认定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上再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确为追索债务。假设犯罪分子为了达到“索债”之外的非法目的在扣押、拘禁他人之后,由于主观或客观方面的原因尚未提出非法目的时被抓获,我们又怎样来认定其主观目的呢?
3、超额“索债”的具体认定。国内学者对此讨论得也比较多,有不同的观点:
①有学者认为,以索债为借口的超额“索债”行为如何定性要视索取财物的多少和超额多少等具体情况而定;
②都应定非法拘禁罪,超出的部分应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③是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是想象竞和犯,应按法定刑重的处罚,即应定绑架罪;
④索取债务部分应按非法拘禁罪定,索取债务以外数额较大的应以绑架罪定(当然对于数额较大怎么认定又有不同的观点),即既定绑架罪又定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在这一点上又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巨大的混乱。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你已经比较清楚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是什么了吧,只有准确的区分了这二者,那么才能准确的定罪,避免发生冤假错案,当然这也是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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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与非罪怎样界定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非法拘禁罪与非罪怎样界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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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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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与非罪怎么界定
1、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2、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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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拘禁与合法拘捕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非法拘禁与合法拘捕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如:一般的超时限报捕、批捕;未及时办理、出示拘留、逮捕证;未依法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未先办理延期手续而超期羁押人犯的等,都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因各种客观因素造成错拘、错捕的,也不构成犯罪。需要注意的是,非法拘禁罪中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例如,将妇女洗澡时的换洗衣服拿走,使其基于羞耻心无法走出浴室的行为,就是无形的方法。
二、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认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仅限于“利用职权”的情形;没有利用职权的,不得从重处罚。另外,应当注意,行为人非法拘禁具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在更大幅度上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三)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四)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五)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六)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七)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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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与非罪怎么界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非法拘禁罪与非罪怎么界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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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与犯法拘捕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非法拘禁与犯法拘捕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如:一般的超时限报捕、批捕;未及时办理、出示拘留、逮捕证;未依法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未先办理延期手续而超期羁押人犯的等,都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因各种客观因素造成错拘、错捕的,也不构成犯罪。需要注意的是,非法拘禁罪中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例如,将妇女洗澡时的换洗衣服拿走,使其基于羞耻心无法走出浴室的行为,就是无形的方法。
二、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认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仅限于“利用职权”的情形;没有利用职权的,不得从重处罚。另外,应当注意,行为人非法拘禁具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在更大幅度上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三)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四)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五)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六)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七)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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