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判侵占罪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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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侵占罪就是将他人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比如侵占代管、托管、暂存的东西。数额要是比较大,还不还的话,那就得吃官司了。 法院在判案的时候,会考虑很多因素,主要看这个人是不是有非法占有的意图。这就得分析他的行为和证据材料,才能下结论。
法院如何判侵占罪

一、法院如何判侵占罪

侵占罪,即一种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其行为方式具体包括将非所有权人委托、寄托或者依法应当由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品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达到一定规模之后仍坚持拒绝归还。

审理侵占罪案件时,法院会在充分思量和全面分析各种影响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决。

首要步骤便是对行为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意图进行严谨的审查,这往往需要通过对其行为举止及相关证据材料的深入剖析与研判才能得出结论。

其次,必须明确被侵占的财物是否符合法律所定义的“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范畴,同时还要确定其价值是否达到了一定的规模。

关于“数额较大”的衡量标准,则因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若行为人被指控犯有侵占罪,法院将会依据确凿的证据和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如侵占委托、寄托、保管、遗忘、埋藏物等,且数额大且拒还。 法院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首要审查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意图,需深入分析其行为及证据材料。

二、法院如何判决孩子抚养权

基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判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将依照以下各类情形进行处理:

1.对于年龄不足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照顾;

然而,若母亲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便可以交由父亲代为抚养:

(1)经久治疗仍旧没有痊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病症,致使孩子无法与其共度生活的;

(2)在具备抚养条件的情况下却未能履行抚养责任,而父亲提出了孩子随其生活的请求;

(3)由于其他各种原因,孩子确实无法跟随母亲生活。

2.倘若父母之间达成协议,同意年幼的孩子随父亲生活,同时不损害其身心健康及未来发展,法院对此类申请是允许的。

3.针对年满两周岁尚未成年的孩子,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有权提出孩子跟自己共同生活的主张,但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具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形,应当被优先考虑:

(1)已经完成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则有多个孩子的。

4.如果父母共同抚养孩子的条件大致相同,且双方都想让孩子跟自己生活,但是如孩子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能够提供并有能力协助他们照顾孙子辈或者外孙子辈,那么在此基础上,法院会注重保护孩子的权益,从而可能会将孩子判给这一方。

5.如果父母双方对年满八周岁还未完全独立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产生争议,那么他们应该充分考虑这个孩子的主观意愿。

6.在考虑到如何保障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若父母协商同意轮流抚养子女,法院对此也会批准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法院如何判无证售房

在房地产市场中,无证售房被视为一种非法行径。然而,在法院对此类事件进行裁决之时,其权衡的主要衡量标准并非单一元素,而是众多相关层面的复杂因素。首先值得探究的是售房者是否蓄意隐藏了未获许可这一重要事实,若答案为肯定,那么这就有可能成为判决售房合约无效的关键原因。同时,出售方还需要向买方赔偿购房款项及其真实利率,并且冒着可能承担额外赔偿的风险。是以,即使买方在购买前已经意识到购买的房产未经许可,这仍然将影响到双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接下来,法院亦会关注此种无证售房给买方带来的实质性经济损失,例如由于房价飞涨而错失的购房良机等等。在审理过程中,无论买卖双方给出的购房契约、付款凭据或是沟通记录等材料,都对最终的判决结果产生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总而言之,任何一个具体的判决结果都必须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所掌握的证据来做出准确的判断与决定。

侵占罪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如侵占委托、寄托、保管、遗忘、埋藏物等,且数额大且拒还。 法院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首要审查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意图,需深入分析其行为及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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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依法设立的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如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他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以外的群众团体、管理公益事业的单位、群众自治性组织,如学校、医院、社团、居(村)委会等。
“本单位财物”不仅指本单位“所有”的财物,而且还指本单位“持有”的财物。包括:⑴、已经在本单位的占有、管理之下并为本单位所有的财物。⑵、本单位虽尚未占有、支配但属于本单位所有的债权。⑶、本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和契约约定临时管理、使用或运输的他人财物,如邮局的邮件。
从物的性质上看,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如电力、热能、煤气、天然气等。但不包括单位的知识产权,侵占单位的知识产权,在刑法“侵犯知识产权罪”一节有特别规定。
(二)客观要件
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1、行为人利用了其职务上的便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职务上所具有的主管、管理或者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主管权”,是指对本单位财物的调拨、安排、使用等具有决定性的支配权,一般都是在单位中担任高层管理职务,如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等。“管理权”,是指直接保管、使用、处理本单位的财物拥有的一定的支配权的人员,如仓库保管员、会计、出纳等。“经手权”,是指本身并不负责对本公司财物的管理,但因为工作需要,对本单位财物有领取、使用或报销等职权,如企业中的业务员、采购员等。
需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只是利用对工作环境等的熟悉,出入的方便,侵占了本单位非受自身控制的财物,应该作为盗窃处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应予区分。
侵占罪可以侵占土地使用权吗
[律师回复] 对于侵占罪可以侵占土地使用权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侵占罪可以侵占土地使用权吗
具体应该看情况,一般不可以。
相关法条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逾期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主要违反的是《土地管理法》,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上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据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上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据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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